县: 单位: 姓名: 考号: 装 订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2019年矿长、总工程师现场抽考试卷(F卷) 题号 一 二 三 四 总分 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1.5分,共20题, 县: 单位: 姓名: 考号: 装 订 线 内 不 要 答 题 2019年矿长、总工程师现场抽考试卷(E卷) 题号 一
重大隐患 释义Tag内容描述:
1、 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2020年1月 重大隐患治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煤安监行管20175号)要求,为切实把各项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到位,促进我矿实现安全生产,我矿于2020年1月1日,组织矿领导针对我矿存在的重大隐患治理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全国消防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主要内容标准的编制情况标准的主要内容重大火灾隐患的管理天津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做法结束语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标准的编制情况一 编制目的近年来 各地公安消防机构相继开展了多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消除了大量火灾隐患 有效地改善了消防安全条件 但由于没有。
3、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1,辛广龙,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二、制定的原则,三、主要内容,四、主要特点,五、几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六、主要条文的解读,2,一、为什么要制定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14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的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第113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
4、煤矿机电系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检查方法 (十三)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检查方法】 1、查资料:现场查验电机车台账。 2、查现场:下井实地查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使用架线式电机车。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
5、 关于重大隐患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2018年8月9日 对我矿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问题中有两条隐患为重大隐患,特成立安全风险辨识评估领导组对两条隐患进行评估。 一、成立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
6、重 大 安 全 隐患排查 重 大 安 全 隐患排查 填报时间:存在隐患单位主要负责人 单 位 地 址邮 编 联 系 电 话联 系 人 隐患概况:(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
7、重 大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台 账 隐患 编号 检查时间 重大隐患名称和具体内容 存在地点 专业类型 检查部门 检查负责人 隐患等级 隐患所属整改 部门 治理措施方案 审批情况 公示公告情况 向上级部门汇报 情况 。
8、基础司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条文释义修改建议的微信通知 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 现将吸取1月13日视频研讨会意见后的修改稿发送给你们,并征求你们的意见,有意见请于2月18日前反馈。 联系人:吴宏勇,联系电话:010-64464294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
9、附件4 2018年度预防性监管监察发现重大隐患统计表 序号 所在地 煤矿名称 矿井规模 万吨 年 发现的重大隐患情况 市 州 县 市 区 特区 重大隐患条数 重大隐患描述 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备注是否按规 定挂牌督 办 是否制定 整改方案 完成时间 责任人 2018年度预防性监管监察发现重大隐患统计表 。
10、采煤专业重大隐患判定 1、矿井全年原煤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0%的,或者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0%的; (1)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煤矿应当按照均衡生产原则,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
11、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
12、 3 附件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 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 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