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司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条文释义修改建议的微信通知 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 现将吸取1月13日视频研讨会意见后的修改稿发送给你们,并征求你们的意见,有意见请于2月18日前反馈。 联系人:吴宏勇,联系电话:010-64464294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2021年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释义Tag内容描述:
1、基础司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条文释义修改建议的微信通知 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 现将吸取1月13日视频研讨会意见后的修改稿发送给你们,并征求你们的意见,有意见请于2月18日前反馈。
联系人:吴宏勇,联系电话:010-64464294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
2、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
3、 3 附件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 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 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