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最新注解版) 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
2021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条文释义Tag内容描述: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最新注解版) 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
2、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最新注解版) 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
3、对比表 2015年版 2020年版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4号 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 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杨焕宁 2015年12月3日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 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
4、基础司关于征求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条文释义修改建议的微信通知 有关省级煤矿安监局: 现将吸取1月13日视频研讨会意见后的修改稿发送给你们,并征求你们的意见,有意见请于2月18日前反馈。 联系人:吴宏勇,联系电话:010-64464294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
5、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6、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最新注解版) 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
7、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
8、 3 附件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条 文 释 义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 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等法律、 行政法规,制定本判定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 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