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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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部关于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单位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我区位处于山西省的南端,气候类型上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天以东南风为主,冬天受西伯利亚寒流的影响冬天以西北风为主,气候四季分明,春季温暖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秋高气爽,冬季寒冷干燥,属于长日照地区,年均日照时间为2393-2630个小时,平均为2563个小时,年平均温度为10.2-12,夏季7月份的平均温度为27,极端最高温度为38(1966年)。年平均降水量为626-750mm,降水量主要分布在夏季,占全年降水量的56.4%,年最大降水量为1010.4mm。受全球变暖的气候影响,自
2、然灾害的规律性在减弱、不确定性在增加、衍生次生灾害突发性和危害性在增强,灾害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越来越严重。一、制定自然灾害的原则进一步对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提高灾害处置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是科学应对自然灾害的迫切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的重要基础。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特别是预警机制不够健全、应急反应不够迅速、灾情处置不够科学,与日益严峻复杂的自然灾害形势不相适应。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促进科学发展
3、、和谐发展,必须将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作为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措施,加强预防预警,规范应急处置,提高应急能力,科学有效做好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加强领导、依靠群众、部门协同、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基本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自然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群众广泛参与、预报预警及时、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使全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灾害应对科学有效。二、加强监测预警(一)完善预警预测技术体系。建立健全高效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对各类自然灾害实施更
4、加准确、科学的预警预报。充分发挥现有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环境、森林防火等监测体系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功能、科学布点、加强装备、提高监测水平,5年内全面建成地震灾害综合预警系统、重大气象灾害综合观测和预警预报系统、海洋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大江大河及大中型水库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农林重大有害生物预警预报系统、高火险预警预报系统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在此基础上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平台,推进信息资源共享,提高预警信息时效性、覆盖面和准确率。(二)加快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和专业系统资源,加快推进具有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综合研判、辅助决策、
5、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功能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实现应急指挥平台之间主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指挥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并逐步推广到县,建立上下对接、纵横联系、信息共享、统一高效的现代化应急指挥系统。 (三)开展自然灾害机理研究。由市级直有关部门牵头,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区划工作和机理研究,掌握各类自然灾害发生机理、活动规律、分布特点及其与衍生灾害关系,为科学防御(治)提供依据。(四)加强风险管理。学校、医院、居民住宅、旅游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以及位于地质灾害危险区和地震断裂带上的新建工程,立项前必须进行有关的
6、自然灾害风险评估,严格按照有关设防标准进行选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确保达到防灾抗灾标准。 (五)加大灾害隐患治理力度。实行分级负责制,自然灾害隐患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灾害隐患排查、监控和治理,自治区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技术、资金支持。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灾害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全面掌握辖区内灾害隐患情况,限期整改治理。社区、企业、学校、医院等基层单位要经常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未完成之前,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六)建立专群结合的监测网络。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分析会商制度,及时掌握当地自然灾害发生的动态、趋势,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实施动态监控。有关部门要依托
7、专业技术力量和设备,实行长中短结合、专群结合,加强一线监测,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质量。加强基层监测预警工作,在城市社区、农村村屯普遍建立专兼职应急信息员(监测员)制度,整合有关部门已建立的基层监测员资源,对主要自然灾害进行有效监测监控。(七)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制度。各自然灾害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监测预警信息报告网络,明确监测预警信息报告渠道、权限、时限,一旦达到相关预警级别,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灾害预警信息报告的有关规定和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建立突发性灾害信息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基层及群众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及时报告突发性灾害信息。 (八)规范预警信息发布。自治区自然灾害管理部门研判
8、灾害达到相关预警级别后,要按照权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信息权威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及信息播发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发布权威预警信息。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预警信息应由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会商后发布。 四、强化应急处置,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灾害应急处置机制 (一)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由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应急委)统筹协调本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各级应急委下设的自然灾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专项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其分管范围内自然灾害应急
9、处置工作。灾害超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职责范围时,应由应急委协调指定牵头负责人或直接组织指挥。 (二)完善预案体系。预案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南。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特别是本地多发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全面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预案体系。各类预案要强化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预案科学有效。灾害一旦发生,要按照预案启动响应,杜绝盲目指挥。 (三)遵循属地管理为主原则。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实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上,市、县(市、区)分别负责重大以上、较大、一般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现场处置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一旦灾害发生,事发地人民政府要迅速进入应急状态,组织
10、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科学研判、果断决策,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并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机构要根据事态发展逐级抬升响应级别,按照预案科学、有序、高效应对。自然灾害达到市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响应条件时,市级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要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根据预案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指导抗灾救灾,及时协调和解决当地政府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必要时,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可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统筹指挥。要建立应急专家库,建立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应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合理采纳专家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做到科学处置。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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