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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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推进我市各级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迅速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主动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动员社会力量,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2制定依据根据中央、省、青岛市关于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的系列规定,依据莱西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工作。1.4工作原则(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
2、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新闻媒体的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2)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有利于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3)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新闻发言人制度。(4)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突发事件的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坚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依托主流强势媒体,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外来媒体;坚持处置突发事件的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新闻发布工作
3、等行之有效的做法,确保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发布最新消息,主动引导舆论,正确引导舆论。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2.1.1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的组成市政府成立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统战部分管副部长,市信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广电局、市新闻中心以及事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2.1.2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职责(1)接受市政府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授权,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发展,决定市级新闻单位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决定启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启动各工作小组,必要时设立新
4、闻中心;(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决定新闻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负责新闻发布、审定新闻发布稿和接受记者采访的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3)管理采访事件的市内外记者;(4)收集、跟踪市内外舆情,及时向应急指挥机关报告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通报情况,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5)负责协调各部门、各环节支持新闻报道工作,负责与市级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6)落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2.2相关成员单位职责(1)负责事件处置或具有应急管理职能的市政府相关部门职责: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有关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事项的工作(名单、职务、联系
5、电话上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拟定新闻发布内容的初稿,并审核向新闻媒体提供的新闻稿;参与信息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2)突发事件处置各个环节的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都要确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工作,登记、审核来采访的记者证件,收集事件有关情况,起草新闻发布稿,接受记者采访,介绍本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严防别有用心之人,假冒记者之名,混淆是非,误导舆论,给事件的处理造成不利影响。(3)市委宣传部职责:根据市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的要求,提出市内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组织指导市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
6、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市内外舆情,组织舆论引导。争取上级新闻主管部门和中央、省、青岛市级主流媒体的支持,开展对市外的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 (4)市公安局职责: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作。(5)市委统战部职责:负责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外国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负责在事件现场采访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记者、外国记者的管理,负责向有关外事部门和机构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负责受理台湾地区记者的采访申请及管理工作,负责在事件现场采访的台湾记者的管理,负责向台湾方面通报情况的有关工作。(6)市级新闻媒体的职责:启动各自的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方案,组织
7、记者采访突发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掌握第一手资料,形成新闻素材。各媒体领导亲自把关,汇总编辑事件的基本情况、采取的应急措施、救援工作情况、存在困难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信息,形成刊播稿,送市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统一的口径和时机刊播。明令暂不刊播的,将各路记者所掌握的情况汇总报市委外宣办。加强与上级媒体的沟通交流协作,为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引导其进行客观全面的报道。2.3各工作小组主要职责2.3.1新闻发布组: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委宣传部、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事件处置所涉及单位、市级媒体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媒体派记者赶赴事件处置各环节采访;负责收集处理各种新闻信息,制订
8、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审核新闻发布稿,组织新闻发布,接受记者采访并回答记者提问。2.3.2综合协调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和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派人组成。负责参加市应急委会议并派人在应急办值班,掌握事件处置的全面情况;负责新闻发布领导小组的运转,情报信息的上报及通报,做好来采访的市外记者的管理工作。2.3.3现场引导组:由到现场处置事件的市政府办人员、各路抢险救灾负责人、事发地宣传干部、基层干部、市级媒体记者组成。负责收集掌握第一手资料并及时向新闻发布组反馈;准确及时地引导媒体到最需要关注的地方开展报道;为记者当好向导,并尽可能提供交通便利;负责协助事件现场管理部门做好记
9、者的管理工作;协调到现场处置事件的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尽力帮助主流媒体充分获取信息,全面报道事件情况;完成新闻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任务。2.3.4舆情监控组: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派人组成,负责对境内外媒体有关事件报道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重要信息及时上报;组织对互联网的舆论引导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2.3.5后勤保障组:由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事发地相关部门抽来的宣传、技术、财务、驾驶等方面人员等组成,全力配合新闻发布组、综合协调组、现场引导组、信息监控组值班,做好车辆、物资、经费保障工作;做好物资储备,迅速筹集开展新闻报道工作所需物资;负责落实新闻中心食宿接待工作和设备调集、安装、
10、维护、使用工作。3、新闻报道应急响应分级3.1级:国务院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或授权主管部门处置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3.2级: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组成指挥部处置的、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突发事件。3.3级:由省级人民政府指挥处置、造成局部影响的较大突发事件。3.4级:由青岛市级人民政府指挥处置、在全青岛市都有影响或造成局部影响的突发事件。3.5级:由市人民政府或授权主管部门、各镇政府指挥处置、在全市都有影响或造成局部影响的突发事件。4、级应急响应4.1启动发生V级突发公共事件后,市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同时启动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启动相关工作组;市政府授权主管部门
11、处置的突发事件,由市新闻宣传部门和市政府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发布工作。4.1.1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领导小组组长向小组成员传达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分析形势及市内外舆情,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建立各项工作机制,落实各工作小组和工作人员责任。4.1.2启动新闻发布方案审批机制新闻发布组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审批。在组织新闻发布过程中,如遇到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要及时向市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请示,并遵照指示迅速组织落实。4.1.3启动新闻发布机制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新闻发布组负责组织及时、有序的新闻发布。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通常为负责事件处置的市政府主管部门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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