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
《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作业区防火安全(5页珍藏版)》请在安全文库网上搜索。
1、1 施工工地动少作业区应执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和严格落实“一点一证一监护”的动火措施。作业人员动用明火前,应当消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物,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并配置必要的灭火器具。高层建筑的主体结构内动用明火进行焊割作业前,应当将供水系统安装至明火作业层,并确保正常取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禁止动用明火作业:1)现场操作工没有操作证;2)在动用明火审批的范围内未履行审批手续;3)操作工不了解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周围情况的;4)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在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5)作业现场附近堆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做彻底清理或者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6)作业现场
2、有可燃气体、易燃液体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的;7)交叉施工作业中,动用明火对其他施工设备和人员安全构成威胁;8)散落的火星危及毗连或邻近建(构)筑物安全的;9)有压力或密闭的的管道、容器,现场操作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的;10) 按有关规定禁止动用明火的。电(气)焊、切割的作业点应当远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点周围和下方应当落实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现场监护。2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在储存和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要求:1)不得同置一车或同存一库,气瓶应有防震圈、防护帽,使用时配备完好的表具和气管,存放或使用时不准卧放。2)两者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距明
3、火处不应小于10m。使用有机溶剂等材料以及有可燃气体产生的施工工地,应当通风良好。自然通风条件不好的施工工地,应当安装机械通风设备后方能施工。施工工地木操作间必须按照规定设置,禁止将切割机等存放在木工间内。施工工地架设临时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必须由电工进行,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工地不准私接乱拉临时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支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替代保险丝。施工工地使用的大功率镐灯(太阳灯),整流器必须加装防护罩,安放部位安全牢靠,避免与易燃物直接接触。禁止使用灯具烘烤衣物和取暖。施工工地禁止使用电炉、煤油炉和热得快等。严格控制非生产使用电加热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施工 作业区 防火 安全
安全文库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safewk.com/p-543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