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比解读课件
《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比解读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比解读课件(156页珍藏版)》请在安全文库网上搜索。
1、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对比课件,2026年6月,目 录,第一部分 出台时间第二部分 总体修订情况第三部分 条款对比解读,第一部分出台时间,1.年月日应急管理部令第号公布。2.年月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1号修订。3.本标准自2026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部分 总体修订情况1.2026 年 5 月应急管理部发布第 21 号令,新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于 7 月 1 日正式施行,相比 2020 版实现体系扩容、条款细化、量化从严、监管闭环,全面适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强化瓦斯、水害、冲击地压、露天边坡等重点灾害治理,提升隐患判定的精准性与可操作性。2.新版标准将重大事故隐患从15 类扩充至 1
2、7 类,新增露天煤矿边坡隐患和监控通讯系统隐患两大独立类别,把原散落在其他条款的露天边坡、监控系统问题单独列项,实现井工与露天煤矿、灾害治理与系统保障的全覆盖。同时,条款表述更严谨,如将“煤与瓦斯突出”调整为“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覆盖更多灾害类型。,3.在核心隐患判定上,新版标准全面量化、从严收紧。超能力生产明确全年超 110%、井工季度超 30%,删除上级公司下达指标等模糊表述;瓦斯超限作业细化 7 项具体场景,明确 1.0%断电、1.5%撤人、2.0%封闭管控阈值,新增甲烷浓度超 3.0%持续 10 分钟的量化判定;瓦斯抽采不达标细化回采前可解吸瓦斯量、工作面抽采率、矿井抽采
3、率三项指标,实现可核查、可量化。通风系统明确供风量低于需风量 75%即判定隐患,新增巷道贯通、密闭墙启封等操作规范。4.水害、冲击地压、防灭火等灾害治理条款大幅细化。水患防治明确 7 类必探放水区域,规定探放水钻孔参数与止水套管长度,严禁非专用钻机探放水;冲击地压新增预警撤人、解危检验流程,量化工作面间距、推进速度、支护强度等硬指标,杜绝孤岛煤柱违规开采;自然发火细化灌浆、注惰气等措施要求,规范火区封闭与启封流程。,5.设备工艺、供电、承包管理等合规要求更严格。明确淘汰设备范围,细化防爆电气失爆判定标准,新增锂电池井下充电、数码电子雷管使用要求;双回路供电覆盖生产矿井与建设矿井,禁止同母线双回
4、路供电;严禁井下采掘、维修作业违规外包,杜绝挂靠、转包;改制合并分立期间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强化证照管理。6.监控与通讯系统独立成项、监管升级。要求井工煤矿配齐安全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视频系统,露天煤矿全覆盖边坡监测,严禁篡改、屏蔽数据;细化甲烷传感器安设位置与调校周期,严惩堵塞传感器、压缩量程等规避行为,保障监控系统真实有效。其他隐患条款补齐监管短板,新增露天剥离工程发包管理、瓦斯检查漏检假检、空顶作业、井下动火作业等内容,将无安全出口、压风自救装置缺失等纳入重大隐患,覆盖生产全流程风险点。,7.整体来看,2026 版标准删除模糊条款、新增量化指标、细化操作要求、覆盖薄弱环节,从“定性判定”
5、转向“定量+定性结合”,从“侧重井工”转向“井工露天并重”,从“灾害治理”转向“灾害+系统+管理”全维度管控。新标准更贴合煤矿生产实际,强化源头防控与过程监管,倒逼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防范重特大事故、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具有关键支撑作用。,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条文对照解读,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一)煤矿全年原煤
6、产量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 110%,或者井工煤矿季度原煤产量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 30%。,将考核单元拉长至自然季度,累计产量超出基准30%启动管控;同时保留年度超10%的刚性红线。通过拉长统计周期,引导生产计划平稳执行。,(二)矿井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 2 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生产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安装、回撤工作面除外)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三)矿井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不含交接班期间)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 20%(经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批准增加的人员不计入),或者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关于开采冲击地压煤层限员管理规定。,采面:灾害严重矿井(高
7、瓦斯、突出、复杂水文、冲击地压)采面检修班40人,采面生产班25人;其他矿井检修班30人,生产班20人。综掘面,灾害严重矿井18人,其他矿井16人;炮掘面,灾害严重矿井15人,其他矿井12人。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面及两巷超前支护范围内,生产班不得超过16人,检修班不得超过40人;掘进工作面200米范围内,进入人员不得超过9人。,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一)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 1.0%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 1.5%时,未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二)采掘工
8、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 1.0%时,没有停止用电作业。,(三)井下爆破地点附近 20m 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 1.0%时,仍实施爆破。(四)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者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1.5%时,未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五)采掘工作面体积大于 0.5m 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 2.0%时,附近 20m 内未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六)井下甲烷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停风区恢复通风时,未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并经煤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删除了“低于3.0的停风区恢复通风时,未采取安全
9、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的”,(八)采掘工作面因瓦斯治理不到位造成甲烷浓度达到 3.0%以上且持续时长超过 10 min(停电停风及打钻喷孔除外)。,此条款是2026版的核心创新之一,将超限浓度(3.0%)与持续时长(10分钟)双指标结合,只要达到上述条件,就是重大隐患,把以往模糊的“治理不到位”转化为可量化的刚性判定标准,倒逼现场动态管控。,(九)瓦斯抽采不达标。.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时,采煤工作面前方m 以上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不符合表规定.,.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和围岩时,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不符合表规定。,.矿井瓦斯抽采率不符合表规定。,矿井抽采率: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GB
10、41022-2021规定:矿井瓦斯抽采量包括开拓开采范围内地面钻井抽采、井下抽采(抽至地面部分)的瓦斯抽采量。,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一)存在未按照下列规定开展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进行采掘作业情形之一(直接认定为突出危险区域或者直接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除外)的:1.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当主要依据煤层瓦斯的井下实测资料,并结合地质勘查资料、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对开采的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以下简称区域预测),未进行区域预测的区域视为突出危险区。,.突出煤层区域预测
11、的范围根据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开拓方式、巷道布置、地质构造分布、测试点布置等情况划定,区域预测范围最大不得超过个采(盘)区,一般不小于个区段;若个区段预测为突出危险区的,不得在该区段内划分无突出危险区,若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区的,可根据区段内测定的煤层瓦斯参数、煤层赋存、地质构造等逐块段进行区域预测。,3.对已确切掌握煤层突出危险区域的分布规律,并有可靠的煤层赋存条件、地质构造、瓦斯参数等预测资料的煤矿,区域预测工作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对不掌握分布规律和预测资料的煤矿,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进行区域预测。区域预测结果为无突出危险区的应当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二)存在
12、下列未按照规定采取区域防治突出措施情形之一的:1.具备开采保护层条件的突出危险区未开采保护层。2.开采保护层时未同时抽采被保护层和邻近层卸压瓦斯,或者没有受保护层保护的范围未采取补充区域措施消突而进行采掘作业。,开采煤层群时,在有效保护垂距内存在厚度0.5米及以上无突出危险煤层的,除因与突出煤层距离太近威胁保护层工作面安全或可能破坏被保护层的开采条件,应当作为保护层开采。,3.区域预抽钻孔评价单元控制范围不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1)穿层钻孔或者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区段内整个回采区域、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如下范围内的煤层: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 20m
13、(均为沿煤层层面方向的距离,下同),下帮至少 10m,其他煤层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至少各 15m。,(2)顺层钻孔或者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个回采区域的煤层。,2026版防突措施规定,(3)穿层钻孔预抽井巷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 7m 以前实施,并用穿层钻孔至少控制以下范围的煤层: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 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者下帮 6m),同时还应当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包括预计前方揭煤段巷道的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 5m。,条文对照解读,2026版防突措施规定,(4)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
14、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该范围与上述(1)中巷道外侧的要求相同。,(5)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煤巷条带前方长度不小于 60m,煤巷两侧控制范围与上述(1)中巷道外侧的要求相同。,(6)定向长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煤巷条带煤层前方长度不小于 300m 和煤巷两侧轮廓线外一定范围,该范围与上述(1)中巷道外侧的要求相同。,(7)对距本煤层法向距离小于 5m 且平均厚度大于 0.3m 的邻近突出煤层,预抽钻孔控制范围与本煤层相同。,(三)存在下列未按照规定采取工作面防治突出措施情形之一的:1
15、.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未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2.揭煤作业不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1)揭煤作业包括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直至揭穿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全过程,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在距煤层底(顶)板最小法向距离5m至2m范围,掘进工作面应当采用远距离爆破。,(2)揭煤作业前应当编制井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并经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3)揭煤作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探明揭煤工作面和煤层的相对位置;在与煤层保持适当距离的位置进行工作面预测或者区域验证;工作面预测或者区域验证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实施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进行揭煤
16、验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或者穿过煤层。,3.采掘作业进入最小防突措施超前距(煤巷掘进工作面 5m,采煤工作面 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 7m,采煤工作面不小于 5m)以内。,(四)存在下列未按照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情形之一的:1.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2.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任一指标达到表4至表7规定的临界值以上或者达到实际考察的临界值以上,未采取防突措施。3.残余瓦斯含量、残余瓦斯压力、钻屑量、钻屑瓦斯解吸指标、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数据人为造假。,人为造假:该测不测,例如:被保护层工作面、下分层工作面未严格进行工
17、作面区域验证;过断层不执行防突措施,不进行效果检验;不严格执行每米测一次规定;测定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累计时间不足。测大记小。,(五)在采掘生产、实施防突措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过程中,发现有喷孔、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时,未补充采取防突措施继续作业。(执行区域防突措施?)(六)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 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未采取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装置、隔绝式自救器、远距离爆破安全防护措施。,红色字为新增内容,绿色字为变更内容,蓝色字为删除内容,(一)生产矿井、建设矿井建井期间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适用范围拓宽至矿井建设阶段。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八条 建井期间有下
18、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1.突出矿井在揭露突出煤层前。2.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第二百零二条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并抽采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者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并抽采达标:(一)任一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或者任一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条件的:.大于或者等于40m3/min。.年产量1.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年产量.61.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年
19、产量.40.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年产量小于或者等于0.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二)瓦斯抽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瓦斯抽采系统故障不能运转且未及时修复。(2)应使用瓦斯抽采系统抽采而未使用的。,(三)地面抽采瓦斯泵无备用泵或者备用泵能力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泵能力。(四)抽采瓦斯运行泵的装机能力小于瓦斯抽采达标时应抽采瓦斯量对应工况流量 2 倍。,1.工况流量:瓦斯抽采管路中的实际流量,井下抽采系统计量仪表上的现场实测值。2.标况流量:在1个标准大气压(P0=101.325kPa),温度20(293.15K)条件下,气体的流量。抽采管路
20、是负压环境,同样质量瓦斯,负压越大、气体膨胀,工况体积越大;温度越高,工况体积越大。,(五)干式抽采瓦斯泵吸气侧管路系统中未装设有防回火、防回流和防爆炸作用安全装置。,干式抽采瓦斯泵(如螺杆式、罗茨式)在抽采高浓度瓦斯时,泵体内高速旋转可能产生火花。因此,必须在吸气侧管路系统中安装:防回火装置(如铜网阻火器、波纹板阻火器)、防回流装置(止回阀)、防爆炸装置(泄爆膜、泄爆门)。若缺失其中任何一项,即构成重大隐患。,(一)矿井总风量不足,或者采掘工作面实际供风量小于需风量 75%。,此条款实现了从“定性”到“定量”的转变2020版仅提“风量不足”无标准,新规明确采掘工作面实际供风量小于需风量 75
21、%作为红线,彻底解决了执法标准模糊、争议大的问题。,(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有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升级改造、更换期间,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的除外)。,此条款新增了“主要通风机升级改造、更换期间,制定并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例外情形。,(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串联通风。第一百六十九条采、掘工作面应当实行独立通风,严禁个采煤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同一采区内个采煤工作面与其相连接的个掘进工作面、相邻的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以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次。采区内为构成新区段通风系统的掘进巷道或者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而重新掘进的巷道,布
22、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其回风可以串入采煤工作面,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且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次;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必须立即改为独立通风。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0m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四)未按照设计形成矿井或者采(盘)区通风系统。(五)生产水平或者生产采(盘)区未实现分区通风。(六)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七)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八)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回风没有直接进入专用回风巷或者矿井总回风
23、巷。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其进入专用回风巷前的回风切断其他采掘地点唯一的安全出口的。,(九)进、回风井之间,总进、总回风巷之间和采(盘)区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中的风墙、风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风流短路。(十)采煤工作面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超限。,(十一)生产采(盘)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盘)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盘)区,但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十二)准备采(盘)区在未构成贯穿整个采(盘)区的通风系统时,开掘回采巷道。,(十三)采用倾斜长壁布置,大巷未超前至少个区段构成通风系统即开掘回采巷道。,指采用盘区式布置时,盘区巷道掘进长度超过了2个条带的宽度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回
24、采巷道。此处的“构成通风系统”是指盘区的进、回风大巷相互贯通形成通风系统。,(十四)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时,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或者出现局部通风机循环风。,明确将循环风列为重大隐患。局部通风机循环风的主要原因:一是供风不足;二是掘进工作面回风不畅;一旦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形成,会导致污风循环,瓦斯无法及时稀释排出,极易引发瓦斯超限甚至爆炸事故。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并严禁出现局部通风机循环风。,(十五)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
25、,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本条中“二期工程、三期工程”的界定,执行煤矿建设安全规范有关规定:一期工程:从施工井筒(平硐)开始到井底车场施工前的全部井下工程。二期工程:从施工井底车场开始,到进入采(盘)区车场施工前的工程,包括井底车场、石门、主要运输大巷、回风大巷、中央变电所、水泵房、水仓、井底煤仓、炸药库等。三期工程:从施工采(盘)区车场开始到整个采(盘)区布置的工程,包括采(盘)区车场、采区上下山(盘区大巷)、采(盘)区变电所、采煤工作面、工作面进回风、开切眼、采区水仓、运煤通道等。,(十六)巷道贯通时,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 对照解读 课件
安全文库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文档标签
- 重大事故隐患
- 判定标准
- 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比解读课件
- 重大事故隐患自检表2026版解读
- 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2020版与2026版对比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6版专家解读培训课件修订版
- 2026版煤矿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课件
- 2026版2020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比
- 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对比课件
- 2026重大事故隐患对比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6版解读培训58页
- 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解读
- 煤矿重大隐患2026版解读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6版权威解读
- 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家解读
- 2026版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通风培训课件
- 2026年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新旧对比解读
- 2026版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逐条解读
- 2026版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专题讲座










链接地址:https://www.safewk.com/p-5427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