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页珍藏版)》请在安全文库网上搜索。
1、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保障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共娱乐场所,系指供公众使用的下列场所:(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四)室内游艺、游乐场所;(五)其他公共娱乐场所;第三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的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公共娱乐场所的房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个人发生租赁、承包等关系时,必须明确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第四条 凡新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内部装修的公共包括防火分区、安全
2、疏散、防烟排烟、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答系统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火设计、装修图纸送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必须经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五条 公共娱乐场所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一、二级;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应当符合特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图书馆、重要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建筑物内。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与其他建筑相毗连或者附设在其他建筑物内时,应当按照独立的防火分区设置。第六条 公共娱乐场所的内部装修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下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共 娱乐 场所 消防安全 管理 规定
安全文库网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链接地址:https://www.safewk.com/p-5403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