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对照排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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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 工企 业可燃 液体常 压储罐 区安全管理 规 范(AQ3063-2025)检查 表序号 检查内容4.基本要 求1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本企业的储罐区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应对储罐区的设计、施工质量、试车、运行、检维修等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并开展储罐区各阶段风险分析,基于风险分析结果和本质安全的原则制定防控措施。2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储雄区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区应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3储罐区罐组的储罐总容量、罐组内布置数量应根据所在企业性质,符合GB50160、GB51283、GB51428的相关要求。4 储罐区罐组不应毗邻布
2、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应符合GB50160相关要求,并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泄漏漫流至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措施。5储罐区的工艺、设备或储罐储存介质发生变更时,应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确认。企业应及时对变更内容开展危险性分析,并按照变更程序进行管理。6 不应向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的管道中添加性质不明或与储存介质发生剧烈反应的物料。7 储罐区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涉及多个储罐尾气连通的油气收集系统,应安全论证合格后方可投用。混合后可能发生化学反应或产生互相影响的气体不应共用油气收集系统,8 设置氮封系统的储罐气
3、相空间氧含量应符合GB/T37241的相关要求。9 储罐闲置、停用时,应清罐、置换、检测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合格,或采取惰封保护措施。当储罐重新启用时,应控制进料速率,满足安全要求,设置氮封的储罐应采取吹扫、置换等措施,并检测罐内氧含量合格。10 储罐及管道不应带物料进行动火作业。油气收集管道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物理断开或盲板隔离措施,阻断与储罐连接。焊接时焊接点两侧应可靠接地。11 储罐区爆炸危险区域范围内不应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当储罐区防雷、防静电接地和储罐检验等检测采用非防爆型检测设备时,应符合GB30871相关规定。5.规划布 局 与 总图布置12新建储罐区规划选址应根据企业及相邻工厂
4、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类别,结合周边环境,风向与地形等自然条件合理确定,避免多米诺效应。13新建储罐区与相邻工厂或设施,与同类企业及油库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在企业性质,符合CB50160、GB51283.GB51428的相关规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周边其他非危险化学品工业企业防护目标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法确定,满足GB36894的风险基准要求。6.1、设计要求 工 艺14 新建储存甲,和乙,类可燃液体立式储罐应选用内浮顶储罐或外浮顶储罐。对于有特殊储存要求的物料或单罐容积小于100m的储罐,在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后可选用其他型式的储罐。15 对于易聚合、纯度要求高等有
5、特殊储存要求的甲:乙,类可燃液体,选用固定顶储罐或卧式储罐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a)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密闭收集处理罐内排出的气体;b)设置氮气或其他惰性气体密封保护系统,控制储存温度低于液体闪点5及以下16 新建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内浮顶储罐和储存甲,乙,类可燃液体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3000m的内浮顶储罐,应选用全液面接触式耐火浮顶。17 新建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的甲、乙类可燃液体内浮顶储罐和固定顶储罐以及操作温度大于或等于 120的丙类可燃液体储罐应设氮封系统。18在役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的甲,乙类可燃液体内浮顶储罐和固定顶储罐以及操作温度大于或等
6、于 120的丙类可燃液体储罐未设置氮封系统时,每月至少应检测1次储罐内气相空间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值大于爆炸下限50%时,应及时安排停运,进行处置。19 含油污水储罐、含硫化氢酸性水储罐应设置氮封系统。20 储罐氮封系统设计应满足SH/T3007相关要求。21储罐液体物料进出口管道开关阀设置满足下列要求:a)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罐组,其储罐液体物料进出口管道上应设置远程控制的开关阀;b)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罐组中的剧毒液体储罐,其储罐液体物料进出口管道应设置由安全仪表系统(SIS)远程控制的开关阀,进口管道远程控制的开关阀应与储罐高高液位联锁,并配置手动执行机构(如手轮等),手动执
7、行机构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22 与储罐连接的管道应采用柔性连接方式以满足抗震和储罐沉降的要求,首选自然补偿、弹性支(吊)架形式,受条件限制采用金属软管时,应采用抗震型金属软管;新建储存按照GB30000.18判定为急性毒性危害类别1、类别2,以及列入高毒物品目录的有毒液体的储罐,与储罐连接的管道不应采用金属软管。23 外浮顶储罐和内浮顶储罐的设计储存低低液位应不低于浮顶落底高度,并应设置低低液位报警。24 甲乙类可燃液体管道的扫线介质不应选用压缩空气,当选用气体向外浮顶储罐、内浮顶储罐液相扫线时,气体不应进入储罐内部。25 新建储罐有切水需求时,应设切水设施。全年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0区域的储
8、罐切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26 新建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储罐有切水需求时,其切出的污水应排入专用的污水收集系统,27 新建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储罐不应在储罐基础上设置排污孔。28 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储罐应设置密闭采样器。29 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管道的低点放净应设置单阀加盲板等封堵或设置双阀。30 温度高于100的可燃液体不应进入储存介质温度低于100的储罐;重质油品进罐温度应低于其自燃点。31储罐的油气收集系统符合下列要求:a)每座储罐罐顶油气收集管道应设置阻爆轰型阻火器;b)每座储罐新建罐顶油气收集管道上应设置可远程控制的压力开关阀,或者设置单呼阀,实现单罐单控
9、;c)储罐应设置氮封系统。储罐的油气收集系统应在收集干线总管道上设置氧分析仪和远程控制的开关阀,氧含量过高时联锁关闭开关阀;d)新建油气收集管道设计压力应不低于1.0MPa;e)储存介质为易自聚、高硫、与其他储存介质可能发生化学反应、操作温度大于120物料的储罐,其油气收集气相线不应与其他储存介质的储罐直接连通;f)储罐油气收集系统改造时,应对罐顶稳定性进行核算,罐顶、罐壁厚度应以实际测量厚度为计算参数。32 雨水管穿越储罐防火堤处应设置水封,并在防火堤外设置排水切断阀。33 需要降温储存的储罐应设置多点远传温度计。34 设有蒸汽加热器的储罐应设置远传温度仪表,温度仪表具备现场指示功能,并在控
10、制系统中设置温度高报警。35 可燃液体充装设施应设置防止拉脱泄漏的安全保护装置,36 可燃液体管道材料选用应满足GB/T20801.2的相关要求。6.2、设计要求 静 设 备37新建储罐罐壁高度,应大于下述a)和b)列项中计算高度的较大值:a)设计液位高度与浮顶高度之和 b)储罐操作液位高度,地震时储液液面晃动波高和浮顶高度三者之和注:对没有浮顶的固定顶或敞口储罐,取浮顶高度为0.38新建储存甲。乙,类介质或强渗透性介质的储罐应采用带颈对焊钢制突面或凹凸面管法兰,采用突面法兰时应采用带内外加强环型缠绕式垫片,采用凹凸面法兰时应采用带内加强环型缠绕式垫片。密封垫片采用耐温,阻燃、耐腐蚀的材料。螺
11、栓(埋柱)、螺母应采用专用级紧固件。39 新建储罐所在地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不小于0.05g或抗震设防烈度不小于6度时,应对储罐进行抗震设计,包括地震作用计算,抗震验算和采取抗震构造措施。注:g为重力加速度。40新建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储罐,设计时满足下列要求:a)储罐罐壁和罐底边缘板用非合金钢和低合金钢钢板应满足GB/T713.2的要求,不锈钢钢板应满足GB/T713.7的要求,非合金钢和低合金无缝钢管应满足GB/T9948的要求,不锈钢钢管应满足GB/T14976的要求,非合金钢和合金钢锻件应满足 NB/T47008的要求,不锈钢锻件应满足NB/T47010的要求;b)罐顶、罐壁及
12、罐底用钢板不应采用开平板;c)储罐罐体之间、承压环之间、罐壁包边角钢之间、接管与法兰之间应采用全截面焊透的对接结构,罐底板应采用对接结构;d)接管和人孔法兰应采用带颈对焊法兰,尺寸小于DN40的管口应采用长高颈法 兰,密封面应采用突面或凹凸面,垫片应采用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接管法兰的公称压力等级应不低于1.6MPa,锻件不低于级锻件,螺栓(螺柱)、螺母应采用专用级紧固件;e)新建储罐内浮顶的密封材料应耐介质腐蚀;f)罐内未设置防腐涂层时,非合金钢或低合金钢储罐罐底腐蚀裕量应不小于41新建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储罐,检验、试验与验收时满足下列要求:a)储罐罐体与接管之间的焊接接头应为全
13、焊透结构;b)储罐罐顶与罐壁或包边角钢之间的连接焊缝应为连续焊;c)储罐主体(罐壁、罐顶、罐底、接管)的焊接应采用低氢型焊接材料;d)储罐底图罐壁板的纵向对接接头应进行 100%射线检测(RT),顶图壁板的纵向对接接头应进行射线检测(RT),检测部位应靠近壁板顶部位置,检测长度应在设计文件中规定;储罐底部第一图罐壁环向对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RT);罐壁所有T字焊接接头应进行100%射线检测(RT),检测位置应包括纵向焊接接头400mm范围和纵向焊缝左右两侧各400mm范围内的环向焊接接头;射线检测(RT)应按NB/T47013.2的要求进行,技术等级不低于 AB级,质量分级不低于级;
14、e)储罐罐壁开孔焊缝及补强图的角焊缝在第一层焊完后,应经外观检查合格方可继续施焊;当最后一层焊完后,应进行100%表面检测;当充水试验完成后,应再次进行100%表面检测,按NB/T47013.4或NB/T47013.5的要求进行,质量分级为I级合格;f)储罐浮顶的密封结构应进行全行程的升降试验以检查密封效果;g)储罐罐底板应采用边缘板加中幅板;边缘板和中幅板应采用对接结构。罐底边缘板每条对接接头的外端300mm应按NB/T47013.2进行100%射线检测RT),技术等级不低于AB级,质量分级应不低于级;罐底所有焊接接头应按NB/T47013.4或NB/T47013.5进行100%磁粉检测(M
15、T)或渗透检测(PT),质量分级为I级合格;铁磁性材料焊接接头应采用磁粉检测(MT),当磁粉检测(MT)不适用时,应采用渗透检测(PT);充水试验前、后,所有罐底焊接接头应采用真空箱法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真空度应不低于53kPa,无泄漏为合格;h)储罐充水试验前,底图罐壁板与罐底的内外角焊缝应按NB/T47013.4或NB/T47013.5进行100%磁粉检测(MT)或渗透检测(PT),质量分级为I级合格,铁磁性材料焊接接头优先选择磁粉检测(MT);充水试验后,应采用同样方法进行复验。42 新建储存含硫的酸性水、污水、污油、石脑油等的储罐,应选择抗酸性腐蚀的材质或对储罐做内防腐。6.2、设计要
16、求 泵 和 压缩机43 新建储罐区的工艺介质离心泵应按照GB/T3215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轴封应按GB/T34875的要求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44 新建储存甲、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工艺泵、压缩机应设远程振动监控。45新建储罐区输送介质为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时,应选择无轴封泵,并设置相应的轴承状态监测、屏蔽套泄漏监测或屏蔽套温度检测等,其设计、制造、检验应符合GB/T25140的相关规定。当无轴封泵输送能力无法满足工艺条件且选择离心泵时,离心泵应配置双端面机械密封。46 机械密封辅助系统设计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应不低于泵体的最大允许工作压力,47 储罐区配套的含油污水泵应采用地上安装且
17、具有自吸能力的泵,不应采用液下长轴泵。6.3、设计要求 储 罐 区布置48 新建全厂公共管廊不应三面围绕储罐区的单个罐组布置。49 新建全厂公共管廊不应穿越罐组与其专用泵区之间的区域。50 新建管廊不应沿储罐区的单个罐组长边两侧平行布置。3mm,罐顶和罐壁腐蚀裕量应不小于2mm.51新建可燃液体常压罐组与液化烃罐组应相互独立分区布置,并开展液化烃蒸气云爆炸危险源(VCE)影响分析,采取优化平面布置、提高防护能力等安全措施。新建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50160的要求,甲、乙类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m钢制压力式及钢制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不包含覆土式储罐
18、)的防火间距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且小于5000m的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的间距不小于40m;b)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m且小于 20000m的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的间距不小于50m;c)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20000m且小于50000m的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的间距不小于60m;d)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50000m的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的间距不小于80m。52在役储罐区改造时,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m的可燃液体常压储罐与液化烃储罐的防火间距,受场地条件限制无法满足6.3.4条款要求时,应满足GB50160的要求,并开展可燃液体常压储
19、罐火灾时的热辐射影响分析,采取安全措施,确保钢制外罐的液化烃储罐外壁处热辐射强度不大于15kW/m.6.4、设计要求 结 构 及耐火 保护53 单罐容积大于50000m的储罐基础抗震设防分类应为乙类;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00m的储罐基础抗震设防分类应为丙类。54当储罐基础底部的地基为软土地基,有不良地质作用的山区地基、特殊土地基、液化土地基时,或地基的承载力、沉降、沉降差、稳定性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对地基进行处理或采取桩基础等技术措施。55 新建储罐的地基和基础设计应符合GB50473的要求;新建储罐基础应设置沉降观测点,并在储罐安装施工、充水试压期间,对储罐基础进行沉降观测;新建储罐投
20、产后三年内,应每年对基础进行一次检测。在役储罐运行过程中,发现罐体或基础存在异常现象,应立即对基础进行检测,检测和评定符合GB50473、SH/T3528和SY/T5921的要求。56 新建罐组防火堤应进行强度及稳定性验算,在地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地区,应进行地震作用效应和其他荷载效应的组合计算。57 新建罐组防火堤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50mm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或其他耐火性能相当的结构形式。6.5、设计要求 供 电 安全及 防雷防 静 电58 储罐区防雷、防静电接地及其他要求应满足GB12158、GB50650、GB15599、SH/T3097的相关规定。59 新建储罐区低压消防负荷的供电应在最末
21、一级设置双电源切换装置或系统,设有进线、分段电源切换系统的配电装置不应作为其最末一级双电源切换装置。60 新建罐组内消防用电负荷的电源电缆在防火堤外时,应采用直埋、充砂电缆沟等方式敷设,确需地上敷设时,应使用耐火电缆并敷设在专用的电缆桥架内,且不应与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管道同架敷设;在防火堤内时,应采用埋地敷设的方式,出地面至用电设备的电缆应使用耐火槽盒或保护钢管接至用电设备,保护钢管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61 新建储罐区应设置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并采用集中蓄电池作为后备电源,供电时间应不小于30min62 新建储罐区装设的人体静电消除器应为本质安全型。63新建外浮顶储罐浮顶和罐体之间的等电位连接线
22、应不少于两处。相邻等电位连接点沿浮顶外周的间距应不大于30m,且连接点应均匀分布。等电位连接线应为截面不小于50mm的扁平镀锡铜编织带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单根等电位连接线及两端连接处的总电阻应不大于0.03.64 采用铝合金穹顶的储罐,防止直接雷击击穿铝顶的措施应符合GB50650的要求,6.6、设计要求 自 动 控制和 仪表65 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PCS),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GDS)应分别独立设置。构成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罐组中的剧毒液体储罐,应配备独立于基本过程控制系统(BPCS)的安全仪表系统(SIS)。66 储罐区仪表设计应符合SH/T3184的相
23、关规定,测量仪表的冗余设置应符合GB/T50770的相关规定。储罐区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应符合GB/T50493的相关规定。67 当新建储罐区有可靠的仪表供气系统时,储罐液体物料进出口管道上远程控制的开关阈应选用气动执行机构;当无可靠的仪表供气系统且工艺有故障关闭要求时,应采用配置蓄能器的电液执行机构。68 新建储存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液体的储罐液位仪表应按2套连续测量液位仪表和1个高高液位开关,或按3套连续测量液位仪表进行设置。69 现场仪表选型应符合SH/T3005、HG/T20507的相关规定。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现场仪表应符合GB50058、GB/T3836的相关规定。现场安装
24、的电子式仪表至少应满足GB/T4208规定的IP65防护等级,其他非电子式的现场仪表至少应满足IP55防护等级。防雷工程要求应符合SH/T3164的相关规定。70 新建储罐区防火堤内的仪表电缆应采用耐火或阻燃电缆,埋地、封闭电缆槽或镀锌钢管保护救设,新建储罐区与控制室(含现场机柜室等)之间控制仪表主电缆的仪表接线箱应安装在防火堤外。71 新建储罐设置氮封系统时,储罐顶部应设置现场压力表和压力变送器,且不应共用同一气源接口。6.7、设计要求 安 全 附件72 全年最冷月平均气温低于0区域的储罐,呼吸阀及阻火器应采取防冻措施。73 储存易结晶或易堵塞介质的储罐应采取防结晶等防堵措施,防止呼吸阀堵塞
25、。74 易聚合、易结晶、腐蚀强等介质易造成管道阻火器堵塞,应采取防堵措施并设置压力前后监测,阻火器应可拆卸和更换。6.8、设计要求-消防75 储罐应根据罐型及储存介质性质设置泡沫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满足GB50160和GB50151的要求。76 新建储罐区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应设置一键启动方式,具有远程控制、现场手动控制两种启动方式,并具备半固定式泡沫系统功能。77 储罐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满足GB50116和GB50160的相关要求,储罐区四周道路路边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并设置消防应急广播系统。78 储罐区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满足以下要求:a)摄像头的数量和位置应实现对储罐区、泵区等重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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