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罚款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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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煤矿安全罚款实施细则为强化安全管理,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中煤集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1 一般性罚款1.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自救器、穿工作服、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并系帽带,要求全矿入井职工服装统一,否则每项罚款200元。1.2入井人员必须穿装整齐,袖口、领口必须系好,否则每发现一人,罚款100元并拒绝入井。1.3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持有入井证、定位仪、闪光灯等证件,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每缺一项罚责任者200元。1.4单位新调入人员或雇佣人员
2、未按规定进行入井前安全知识培训、签订师徒协议,私自允许上岗者,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责任单位主要领导500元。1.5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不组织学习、不签名,允许不考试人员上岗者,罚单位及主要领导1000元。1.6对发现“三违”知情不报或查出“三违”不按规定处罚的责任人,一经查出视同“三违”同样处罚。1.7酒后入井者罚款2000元,并连带当班跟班队长(队长)处罚1000元,且责令强制升井。1.8带烟火入井或井下吸烟者,给予开除矿籍的处分,并给予单位罚款2000-5000元,个人罚款2000元。1.9人员和车辆出入井未登记的,给予责任人200元的罚款;出入井不遵守秩序,抢罐、挤罐的罚责任人2
3、00元。1.10人员或车辆不接受检查强行入井的,给予责任人300500元的罚款。1.11岗位工在岗上睡觉或脱岗者,罚款500-1000元,如在盲巷或尾巷中睡觉等情节严重者正式工待岗三个月,劳务工开除出矿,同时处以500元罚款。1.12破坏安全、通风、通讯设施或消防器材者,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13无证操作井下运输设备者,对单位罚款5000元,个人罚款200元。1.14对矿有关人员提出的安全隐患不按时整改的,罚直接责任人100-500元,相关单位500-10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1.15违章指挥者罚款1000元,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者罚款2001
4、00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另行追究责任。1.16安监员在现场不制止“三违”且不汇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1.17安监员和瓦检员出现空班漏检、弄虚作假或委托他人填写牌板、台帐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1.18对安监员、瓦检员本人出现的“三违”,加倍处罚,情节严重者待岗处理。1.19对安监或举报“三违”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开除矿籍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1.20 同一工作地点(区队)在一个月内出现相同的“三违”行为,重复出现一次加一倍罚款,第三次出现的,罚款并停工停职整改。1.21 无措施施工,或严重违反规程(措施)施工,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2 掘进安全罚款2.1顶板及支
5、护安全罚款2.2不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不进行敲帮问顶,施工过程中存有悬矸、危岩的,罚款500-1000元;无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罚款2000元。2.3掘进工作面无临时支护设施、空顶、超循环作业,罚款2000-5000元。2.4临时支护设施不全,不按措施使用,罚款2000-5000元。2.5人员站位不当,背向迎头或空帮,每人次罚款200元。2.6掘进工作面锚杆支护发现1根锚杆扭矩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500元;发现连续2根锚杆扭矩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1000元;5米内发现3根以上锚杆扭矩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的,罚款2000元,锚索预紧力或锚固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每根罚款10000元。2.
6、7锚网(索)、锚喷支护的巷道锚杆(索)不按设计施工(如锚杆和锚索角度、深度不够,间排距达不到规程规定等),每根罚款500-1000元。2.8锚索锚杆端头露出长度超过规定的,每根罚款200元;锚网、锚索巷道如需打点柱、安装离层仪的,不按规定执行,每少1处,罚款1000元。2.9锚网、锚索巷道不按规定对锚固力、螺母扭矩进行检查每项每少1次(处),罚款500-1000元。2.10联网质量不好,每处罚款200元;锚喷巷道喷浆厚度小于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处罚款500元;托板不紧贴煤岩壁的,每块罚款500元;无试块,无喷浆厚度检测孔、无锚杆支护测试工具,罚1000-2000元。2.11发现有截锚杆、锚索现象
7、的,每发现一次罚款3000-10000元,并责令现场补打,打设好的锚索被破坏的,每根锚索罚款1000元。2.12喷浆巷道初喷必须紧跟迎头,成巷喷浆距迎头不超过35m,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00-10000元。2.13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变化带补充措施编制不及时而留下安全隐患或影响工作面正常生产的,对主要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负有管理责任的队干部罚款500元,因此引发事故的追究行政责任。2.14因司机切割方式不正确或不按规程作业而造成工作面留有台阶、伞檐,或割顶、挖底超规定,罚当班司机500元。2.15掘进机必须手动操作,严禁遥控操作,循环进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禁止超循环和空顶下作业,否则每
8、超1m,对连采机司机罚款500元,跟班队长500元;队长罚款200元;发现在空顶下作业,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发生顶板事故将另行追查处罚。2.16锚杆必须上托板,锚固力符合规程规定,否则每发现一根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200元。2.17锚杆(索)支护之前,必须先撬掉顶板零皮活石,然后进行支护工作,以防掉落伤人,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2.18各工种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根据违章情节对责任人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2.19施工图牌板齐全,否则每缺一块牌板给予责任人200元的处罚。2.20油脂存放地点符合要求,否则罚款200元。2.21材料、设备码放整齐,要悬挂
9、标志牌,否则每处罚款100元,限期不整改的加倍处罚。2.22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元。2.23搞好巷道文明生产,淤泥、积水要及时处理,每有一项不合格,罚款200-1000元,不及时整改的给予加倍处罚。2.24连采设备在拐弯、调机或在运行时,在其活动范围内严禁站人,否则对责任人给予5001000的罚款。2.25联巷抹角超过规定要求,一次罚款500-2000元。、2.26更换截齿或处理滚筒故障时,必须将控制开关的隔离手柄置于零位并闭锁,并且将煤机滚筒置于地面,否则对责任人给予500元的处罚。2.27处理掘进机的运输机、行走部、回转部、爬爪电机等故障时
10、,必须将其控制开关的隔离手柄打到零位并闭锁,否则罚责任人500元。2.28处理梭车和破碎机机械故障时,必须将其控制开关的隔离手柄置于零位,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2.29梭车、煤机、锚杆机、破碎机运行时,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司机必须确认其运行范围无人的情况下,方可行走,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司机500元。2.30锚杆机在支护时,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活石,严禁从工作面往外倒打锚杆的方式,否则对锚杆机司机给予300800元的处罚。2.31煤机司机(副司机)在往煤机运输机机尾吊挂电缆时,必须停机后再挂,严禁边退机边挂电缆,否则对煤机司机(副司机)分别给予5
11、001000元罚款,对带班队长给予200500元的罚款。2.32严禁煤机司机(副司机)进入空顶区拉电缆,否则每发现一次,对其罚款5001000元。2.33连采设备大于50mm的旋转器必须进行封闭或不得擅自拆除,否则对单位领导给予300元的处罚并限期整改。2.34生产期间必须设置“生产区域,严禁入内”警戒牌板,否则对跟班队干罚款200元,盲巷、尾巷及空顶处必须设置“严禁入内”警戒牌,否则每少一块对跟班队干罚款100元。3 火工品管理安全罚款3.1发现用煤气车、拖拉机、自翻车、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拖车、刮板运输机、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给予责任者1000元罚款。
12、3.2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输爆炸材料,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给予责任者500元罚款。3.3运送爆炸材料车辆内,除爆破工或护送人员外,还有其他人员,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给予责任者500元罚款。3.4爆炸材料没有装在耐压和抗撞击、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装在同一容器内,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给予责任者200元罚款。3.5井下存放的雷管、炸药,必须分别装箱,放置在两个联巷内且设专人看管,否则罚责任单位1000-5000元,罚当班放炮员500元。3.6发现放炮未使用放炮器的,罚作业单位2000元,罚放炮人员500元。3.7发现放炮母线不符合要求,或放炮
13、器与放炮钥匙未按要求放置的,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放炮员500元。3.8发现未持有放炮资格证而从事放炮作业的情况,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放炮作业人员500元。3.9未使用的电雷管脚线不扭结,斜插雷管、半腰雷管或雷管绑在引药外面,放炮前把炸药、雷管箱放到警戒线以内,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放炮员500元。3.10放炮作业未使用水炮泥、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放糊炮等,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放炮员500元。3.11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罚单位2000元,带班班组长、队长、放炮员、当班瓦检员各500元;因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由于瓦斯超限放炮造成事故的
14、,后果由作业单位承担。3.12放炮地点不撤人、不设警戒、放炮距离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罚作业单位20005000元,处罚当班带班队长、放炮员各500元。3.13掘进工作面未执行放炮停电制度,罚作业单位2000元,罚放炮员500元。3.14作业地点一次装药分次起爆的,罚作业单位5000元,罚放炮员500元。3.15违章处理瞎炮的,罚作业单位5000元,罚放炮员、协助处理人员各500元。3.16发现放炮作业地点未执行放炮后洒水消尘的,罚作业单位1000元,罚现场带班班长、放炮员各100元。3.17未按贯通措施进行放炮贯通巷道的,罚作业单位5000元,罚现场带班队长、放炮员各500元,责令其严格按
15、措施执行放炮贯通作业。3.18井下爆破作业循环进度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执行。禁止超循环和空顶作业,否则每超1M空顶,罚放炮员200元,跟班队长500元,单位10003000元。3.19发现放炮作业地点未对设备、设施加以有效地保护造成设备、设施因放炮受到损坏的,除要求作业单位根据设备、设施损坏情况按价赔偿外,另罚作业单位2000元,罚放炮员200元。3.20从火工品领用、运送、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放炮及炮后检查均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规定,每违反一项对责任人给予100-500元的处罚,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的处罚。4 采煤安全罚款4.1顶板及支护质量罚款4.11工
16、作面遇地质构造变化带,补充措施编制不及时而留下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生产的,视影响时间长短对主要负责人罚款500-1000元,负有管理责任者罚款500元。因此引发事故的按照xxx煤矿安全奖惩考核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4.12两巷超前支护必须严格按规程执行,超前支护距离、支柱数量或排间距符合要求,没缺1根或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支护必须打在坚硬底板上或穿鞋戴帽,初撑力符合规程规定,支柱必须拴好系牢防倒绳,1根不合格罚款100元;支柱打好后必须成排成行,卸液口不得冲向行人侧,使用同样规格支柱支护,否则,每有一项不合格对责任人罚款100元。4.13未按规程作业而造成工作面煤壁不直,有台阶、伞檐,或割
17、顶、挖底超规定,处罚当班煤机司机200-1000元。4.14采面擅自留顶底煤,处罚主要负责人500元。4.15煤机割底不平,无法正常推溜,处罚责任人300元。4.16相邻支架间不得有明显错差,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规定(小于200毫米),否则每有一项不合格处罚责任人200元、当班班长100元、跟班队长100元。4.17工作面初撑力超过三架不合格或出现歪架的,处罚责任人100元。4.18移架工责任心不强,人为造成刮板机、支架不平直,处罚当班移架工200-500元。4.19综采支架与运输机不垂直,角度小于80度,上倾、下歪处罚责任人200元。4.20操作不当损坏支架护帮板、侧护板,处罚当事人
18、200元、当班负责人100元。4.21人员进入油缸支撑起的护板下作业时未垫道木,处罚当事人100元、当班负责人100元。4.22不按要求对支架、单体及两道进行矿压监测,处罚队组200元。4.23工作面上下出口必须及时清理,保持畅通,安全出口宽度、高度达到要求,否则,处罚当班带班队长200元。4.24上下出口支护措施不利或工作面移架不及时而造成局部冒顶现象,处罚责任人200元、当班班长200元、带班队长100元。4.25检修时必须及时打开支架护帮板,以防片帮煤伤人,否则罚款100元/架。4.26更换煤机滚筒时,在支撑端和煤壁间不进行临时支护,处罚责任人200元。4.27不按规程规定支设回撤通道、
19、联巷、辅助通道等,罚款2000元。4.28回撤期间顶网损坏不及时修补的,处罚责任人500元。4.29工作面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采取强制放顶措施的,处罚责任单位2000元。5 设备检修与维护罚款5.1采煤机切割滚筒损坏的齿座与截齿不能多于2个以上,否则每发现一个处罚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5.2更换采煤机截齿、处理滚筒故障时,必须将遥控器脱离电源,控制开关隔离手柄置于零位闭锁,并挂好警示牌板或有人看管,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5.3采煤机牵引部需在井下揭盖检修时,必须制定有效措施,并由机电负责人签字,防止粉尘和杂物进入机壳内,否则处罚指挥者和操作者各100元。5.4检修或处理
20、刮板机、转载机或破碎机时,必须将其控制开关的隔离手柄置于零位并闭锁,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5.5更换运转设备的耦合器、旋转体时,必须将其控制开关的隔离手柄置于零位并闭锁,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5.6处理运转设备时,必须有专人看管闭锁,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5.7人员在刮板机机头和转载机三角区工作时,必须停止刮板机和转载机并闭锁,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5.8处理液压支架的液管时,必须关断总进液阀,有带压的管路应释放压力后再处理,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5.9综采液压管路系统连接不规范,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5.10更换支架立柱安全阀或立柱的压力传感器时,立柱降下高度不够,安全阀没有泄压
21、,处罚当事人100元、当班负责人100元。5.11马蹄尔司机兼皮带机尾看护工,严禁坐靠在单轨吊电缆上,检查位置应在马蹄尔前支撑之后,否则处罚司机200元。5.12开关车连接不使用规定的大销子及大链子,罚款100元。5.13综采工作面的支架与刮板输送机连接处应当用标准的穿销,并两面有挡圈和开口销,每缺少一处,处罚使用单位100元。5.14工作面的挡煤板上用穿销连接,每缺少一处处罚100元。5.15综采设备的保护元件,不得甩掉,每发现一次处罚使用单位负责人2000元,包机责任人500元,并立即恢复。5.16综采工作面实现通讯控制系统,并发挥作用。每间隔15米安装一台通讯控制设备。否则处罚单位500
22、元、包机人100元。5.17乳化液配比浓度不符合规程要求,检查仪器或手段不符合要求,处罚责任人200元。5.18对油泵压力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工作面液压系统跑冒滴漏超过5处罚款200元。5.19设备注油时,必须使用专用注油器械,否则处罚包机负责人100元。5.20综采设备必须按图表进行四检(即:班检、日检、旬检、月检),无检修图表或不按图表检修,每发现一次处罚队组1000元。6 其他罚款6.1油脂存放地点符合要求,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6.2消防器材配备符合规定,失效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跟班队长100元。6.3生产时,架间喷雾或回风巷喷雾不按要求打开,
23、处罚当班责任人100元。6.4支架上的煤尘超标,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班长100元、带班队长100元。6.5尾巷必须设置栅栏并挂警戒牌,否则处罚跟班队干200元。6.6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无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对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对跟班队干罚款200-500元。6.7用煤机牵拉、推顶、拖吊设备物件,处罚当事人100元、当班负责人100元。6.8不按规程规定要求施工单轨吊或电缆吊挂不合格者,每处罚款200元。6.9拉移变拆水管时,在皮带没有停稳或没有闭锁时跨越皮带,罚款100元。6.10不按规程安设绞车(包括:地锚、压戗柱、闸皮、钢丝绳接头、护绳板、声光信号等)或不按规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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