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第三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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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六冶云南分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危险作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构建云南分公司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控体系,规范危险作业管理,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精准管理体系规范(CHINALCO -HSE-01-2018)、中铝集团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精准管理体系考核标准(CHINALCO-HSE-02-2018)、中国六冶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六冶安环字202046号)、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以及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等文件要求,结合云南分公司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分公司实施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管理危险作业。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总承包管
2、理部及分包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第三条 危险作业指可能存在对作业人员有严重伤害因素,涉及人员、设备、环境等危险因素复杂或风险程度高的作业项目,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第四条 危险作业分类以下作业应认定为危险作业:1.动火作业;2.临时用电作业;3.登高作业;4.有限空间作业;5.起重吊装作业;6.动土作业;7.断路作业; 8.爆破作业; 9.双重预防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规定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包括三级)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危险作业;10.交叉作业;11.大型设备检修作业;12.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作业;13.其他危险作业。第五条 术语(一)动火作业:各单位生产作业场所、库房、公共区域
3、进行焊接、切割、加热、打磨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星、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二)临时用电作业: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作业,统称临时用电作业。(三)登高作业:凡是坠落基准面高度在2米以上(含2米)的作业或高度虽不足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是坡度大于45的斜坡作业。 (四)有限空间作业: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五)起重吊装作业:在施工、检维修、安装等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
4、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六)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平整场地、边坡开挖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七)断路作业:在生产区或施工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八)爆破作业:利用爆破物品瞬时释放的能量,破坏其周围的介质,达到开挖、填筑、拆除或取料等特定目标的作业。(九) 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非常规作业:双重预防体系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规定风险评估为三级以上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危险作业。(十) 交叉作业:指在空间贯通状态下,不同层面
5、的高处作业,或是同一水平工作面,同时进行不同或相同的作业,其中不同单位之间、不同作业之间、上下空间、同一空间均有可能对其他人员造成伤害或对其它作业造成危害及其干扰到对方施工的作业均构成交叉作业(包括上下交叉作业和平面交叉作业)。(十一)大型设备检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维护、修理等作业活动。(十二) 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作业: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作业(包括: 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堤工程; 基础工程; 大型临时工程; 桥涵工程; 隧道工程; 起重吊装工程; 拆除、爆破工程 )。 (
6、十三)其他危险作业:因安全管理需要,须采取危险作业审批管理的其他作业。第二章 危险作业分级第六条 云南分公司对危险作业进行分级,每种危险作业根据危险性大小共分为三级(其中:“一级”最高;“二级”次之;“三级”最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分类分级标准详见附件1:危险作业分类分级清单。第三章 职责第七条 分公司相关部门职责(一)安环部职责:1负责监督、检查、考核各总承包管理部危险作业分级管控相关工作落实情况;2.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分级审批材料审核备案工作,建立分公司一级危险作业台账;3.负责对一级危险作业管控情况实施现场抽查。(二)工程部职责1.负责对一级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实
7、施审核;2.负责监督、检查各总承包管理部一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培训、交底工作;3.负责对一级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物资设备部职责1.负责对一级危险作业涉及的特种设备合规性实施审核;2.负责对一级危险作业涉及防护设备、设施实施监督检查。第八条 总承包管理部相关部门职责(一)安环部职责: 1.建立本工程危险作业台账;2.负责监督、检查各分包单位危险作业分级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3.负责分包单位一级、二级危险作业审核和批准工作;4.负责分包单位一级危险作业审批资料备案上报工作;5.负责分包单位二级危险作业分级审批资料的备案工作;6.负责安排专人对分包单位一级、二级、三
8、级危险作业的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工作。一级由总承包管理部派出专人负责旁站;二级、三级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必要时有权责令停止现场施工作业,监督、检查结束后完成危险作业旁站、监督、检查记录填写并存档备查。(二)工程部职责: 1.负责对分包单位一级、二级危险作业安全控制措施实施审核;2.负责督促、检查分包单位一级、二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培训和交底工作;3.负责督促分包单位开展一级、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工作;4.负责督促、检查分包单位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三)物资设备部门: 1.负责建立完善物资设备管理台账;2.负责监督、检查分包单位
9、对设备、材料的采购、验收、存储、使用、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和报废等工作开展情况。第九条 分包单位职责1.负责建立本项目危险作业台账;2.负责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培训和交底工作;3.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及作业人员开展相关危险作业审批和管理工作;4.负责三级危险作业的审批,报批、报备一级和二级危险作业申报材料;5.负责安排专人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一级、二级由分包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负责旁站、监督、检查;三级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旁站、监督、检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必要时有权责令停止现场施工作业,旁站、监督、检查结束后完成危险作业旁站、监督、检查记录填写并存档备查;6.负
10、责落实本单位危险作业分级管控的各项控制措施。第三章 危险作业审批及管理第十条 分级审批、分级管理1.一级、二级危险作业由分包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辨识和确定危险作业等级,并组织施工作业班填写安全作业票证,经分包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和安环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分包单位报请总承包安环部审批和备案。2.三级危险作业由分包单位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辨识和确定危险作业等级,并组织施工作业班填写安全作业票证,经分包单位工程技术管理和安环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作业。3.安全作业票证未经审核批准同意,严禁作业。4.危险作业施工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当作业环境条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发生较大变动
11、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票证,重新完成安全技术交底,同时,原安全作业票证作废。新安全作业票证完成审批之前严禁作业。5.当现场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旁站监督人员和作业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组织对相应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6.同时存在多种危险性作业时,安全作业票证按高一级危险作业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同时,实施高一级的危险作业旁站、监督、检查。7.分包单位应指定专人对危险性作业全过程实施监护,监护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知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做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违章行为,必要时,组织、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8.节假日和特殊(国家重要会议、停工、停产、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等)时段,危险
12、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下一级危险作业,按上一级危险作业办理安全票证。同时,按上一级实施旁站、监督、检查。原安全作业票准许时限与本条发生冲突时,须按本条规定要求重新办理安全工作票。9.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票准许时限,由终审部门在安全受控条件下,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和安全管理需要确定,但连续性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票准许时限为7至15天,临时性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票准许时限为3至7天。同时,应满足第十条各项相关规定要求。10.安全工作票应明确作业范围,严禁超范围和不同区域借用安全工作票,具体范围由终审部门在安全受控条件下,根据安全管理需要确定。11.特殊情况下的安全工作票办理,须由相关部门会签意见。12.安全工作票份数
13、应满足:一级危险作业3份(施工现场、分包安环部、总包安环部);二级危险作业3份(施工现场、分包安环部、总包安环部各1份);三级危险作业2份(施工现场、分包安环部各1份)。13.总承包安环部向分公司安环部报备的资料,采用扫描件上传报备。第四章 审批资料报备及危险作业档案建立第十一条 审批资料报备及危险作业档案建立资料包括:(一)报备资料1.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票;2.中铝集团日常危害辨识风险评估控制表(CARC);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操作证;4.安全交底记录及照片;5.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6.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二)档案资料1.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票;2.中铝集团日常危害辨识风险评估
14、控制表(CARC);3.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资格证/操作证;4.安全交底记录及照片;5.作业现场应急处置措施;6.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方案;7.危险作业旁站、监督、检查记录表;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四章 考核第十二条 考核要求,根据云南分公司总承包管理部和分包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绩效(履约)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六章 附件第十五条 附件附件1:危险作业分类分级清单附件2:危险作业安全工作票附件3:危险作业旁站、监督、检查记录附件4:中铝集团日常危害辨识风险评估控制表(CARC
15、)附件5:危险作业分级审批管理流程图附件1:危险作业分类分级清单危险作业分类分级清单序号工程名称作业内容、级别备注一级二级三级1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1、深度5m及以上的基坑(槽)的土(石)方开挖、支护、降水施工作业;2、开挖深度虽小于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作业;3、潮湿环境、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环境的基坑(槽)内临时用电作业;4、存在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的环境基坑内动火作业;5、基坑(槽)深度大于5m,或周围存在杂散电流的基坑(槽)内爆破作业;6、节假日、特殊时段的二级危险作业;7、安
16、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其他一级危险性作业;8、风险评估为一级的非常规作业。1、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作业;2、深度小于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作业;3、非潮湿环境、无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环境的基坑内临时用电作业;4、无杂散电流的基坑内爆破作业;5、节假日、特殊时段的三级危险作业;6、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其他二级级危险性作业;7、风险评估为二级的非常规作业。1、深度2h3,且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良好的基坑(槽)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作业;2、基坑(槽)外的临时用电作业;3、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汽环境的基坑(槽)内外动火作业;4、基
17、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吊装作业;5、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过程中的交叉作业;6、基坑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中的动土作业和断路作业;7、节假日、特殊时段的非一级、二级危险作业;8、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其他三级级危险性作业;9、风险评估为三级,危险性较大的非常规作业。2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1、中型及以上滑坡体处理施工作业;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且处于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施工作业;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且处于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施工作业;4、作业高度在h30m的登高作业;5、吊
18、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的起重吊装作业;6、总人数为30人(含30人)以上,同时在同一区域进行的交叉作业;7、节假日和特殊时段的二级危险作业;8、因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一级危险性作业;9、风险评估为一级的非常规作业。1、滑坡处理施工作业;2、边坡高度大于20m的路堤或地面斜坡坡率陡于1:2.5的路堤施工作业;3、土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20m、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或不良地质、特殊岩土地段的挖方边坡施工作业;4、作业高度在l5mh30m的登高作业;5、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的起重吊装作业;6、总人数为15人(含15人)以上,30人(不含30人)以下的交叉作业;7、节假
19、日和特殊时段的三级危险作业;8、 因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二级危险性作业;9、风险评估为二级的非常规作业。1、作业高度在2mh15m的登高作业;2、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的起重吊装作业。3、总人数为15人(不含15人)以下的交叉作业;4、现场临时用电作业、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均为三级危险作业;5、滑坡处理和填、挖方路基工程中的动土作业和断路作业;6、节假日、特殊时段的非一级、二级危险作业;7、安全管理需要,临时确定的其他三级级危险性作业;8、风险评估为三级,危险性较大的非常规作业。3路基工程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或开挖深度不超过15m,但地质条件复杂或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分布的人工挖孔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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