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培训课件(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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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市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宣贯学习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前言 大家都知道现在煤矿安全和技术最大难点是防突 尤其是贵州省的地质构造复杂的煤矿 本次交流的主要内容是 防突细则 但是这次的 防突细则 信息量很大 对 防突规定 修改 补充的内容很多 大家对 防突规定 已经修改为 防突细则 的内容和原要求内容 可能会较长时间内混淆 需要大家耐心领会 理解 只有理解性记忆才能真正把 防突细则 上心入脑 本次交流的内容实际很多 但由于时间只有一天 恳请各位集中精力 暂时抛开一切杂念 共同学习 胜于自己一个人慢慢看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学习交流 一 摘录国家局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宣贯培训编写组成员
2、的解读课件部分内容 二 对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逐条学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修改 为加强防治煤 岩 与瓦斯 二氧化碳 突出 以下简称突出 工作 以下简称防突工作 预防煤矿事故 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规程 等 制定本细则 修改了原 规定 根据 安全生产法 矿山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等法律 行政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修改 煤矿企业 煤矿和有关单位的防突工作 适用本细则 删除了原 规定 现行煤矿安全规程 规范 标准 规定等有关突出防治的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修改 突出煤层是指
3、在矿井井田范围内发生过突出的或者经鉴定 认定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 突出矿井是指在矿井开拓 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修改了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定义 原 规定 只有发生过突出或鉴定为突出2种情况 新增 认定为 与 煤矿安全规程 第189条对接 第四条 修改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矿长是本单位防治突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 突出矿井应当设置防突机构 建立健全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级岗位责任制 突出矿井应当建立突出预警机制 逐步实现突出预兆 瓦斯和地质异常 采掘影响等多元信息的综合预警 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理 增加 增加了下划线内容 要求 1 密切跟踪 分析煤层瓦斯和地质异常 采掘活动 防突各环
4、节等影响突出因素 及时发现突出预兆 对一段时间内煤层突出危险性变化趋势做出预警 2 突出预警机制就是建立实施突出预警管理制度 技术方法及装备 形成不同预警结果的处理规则 建立应对处理预警报告的信息人员 机制等 第五条 修改 有突出矿井的煤矿企业 突出矿井应当依据本细则 结合矿井开采条件 制定 实施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原 规定 应当根据突出矿井的实际状况和条件 制定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 区域防突措施 三 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四 区域验证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包括下列内容 一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 工作面防突措施 三 工
5、作面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四 安全防护措施 增加 突出矿井应当加强区域和局部 以下简称两个 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的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 确保质量可靠 过程可溯 重视综合防突措施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如钻孔施工深度未达到设计孔深 因轨迹偏斜使钻孔未控制整个预抽区域等 避免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弄虚作假等 第六条 修改 防突工作必须坚持 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先行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补充 的原则 按照 一矿一策 一面一策 的要求 实现 先抽后建 先抽后掘 先抽后采 预抽达标 突出煤层必须采取两个 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 做到多措并举 可保必保 应抽尽抽 效果达标 否则严禁采掘活动 原 规定 突出矿井采
6、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 不采突出面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 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区域防突工作应当做到多措并举 可保必保 应抽尽抽 效果达标 在采掘生产和综合防突措施实施过程中 发现有喷孔 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或者发生突出的区域 必须采取或者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增加 修改重点 一是因矿井 煤层及区域有赋存差异 需 一矿一策 一面一策 二是原 规定 未按要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的 严禁进行采掘活动 现要求必须采取两个 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 三是喷空 顶钻 属于钻孔瓦斯动力现象 说明有有突出危险性 无论什么阶段都要采取或继续执行区域防突措施 重点强化区域防突措施 第七条 修改 突出矿井发生突出
7、的必须立即停产 并分析查找原因 在强化实施综合防突措施 消除突出隐患后 方可恢复生产 非突出矿井首次发生突出的必须立即停产 按本细则的要求建立防突机构和管理制度 完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系统 配备安全装备 实施两个 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并达到效果后 原 规定 补充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达到本规定要求后 方可恢复生产 修改新理念 实现 零突出 第八条 新增 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突出矿井 应当根据本矿井条件 制定防治突出和冲击地压复合型煤岩动力灾害的综合技术措施 强化保护层开采 煤层瓦斯抽采及其他卸压措施 针对煤矿逐步走向深部开采 新增了对冲击地压的突出危险煤层的冲击地压和突出危险均有作用的开采保护层措
8、施 第九条 新增 鼓励煤矿企业和科研单位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新技术 新装备的研究 试验和推广应用 表明国家对防突技术创新研究的鼓励和支持 目的在于通过工艺材料创新和装备技术升级走防突高效治理之路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鉴定 第十条 修改 突出煤层和突出矿井的鉴定工作应当由具备煤与瓦斯突出鉴定资质的机构承担 除停产停建矿井和新建矿井外 矿井内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按突出煤层管理的 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煤层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出危险性鉴定 否则 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鉴定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鉴定工作 并对鉴定结果负责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煤层 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
9、合防突措施 煤矿企业应当将突出矿井及突出煤层的鉴定或者认定结果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的情况 及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修改重点 一是细化了突出煤层鉴定要求 有本细则第十三条情况之一的 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鉴定 否则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第十二条明确的3种认定方式 二是鉴定机构完成时间由120天改为4个月 对月 三是删除了 煤矿发生瓦斯动力现象造成生产安全事故 经事故调查认定为突出事故的 该煤层即为突出煤层 该矿井即为突出矿井 四是 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增加了第十三条情况的鉴定时限 和直接认定 的煤层 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第十一条 修改补充 根据对照表学
10、习交流 突出煤层鉴定应当首先根据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 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等于30m3 或者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2倍以上 的 应当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 该煤层为突出煤层 当根据瓦斯动力现象特征不能确定为突出 或者没有发生瓦斯动力现象时 应当根据实际测定的原始煤层瓦斯压力 相对压力 P 煤的坚固性系数f 煤的破坏类型 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 p等突出危险性指标进行鉴定 当全部指标均符合表1所列条件 或者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孔 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的 应当鉴定为突出煤层 否则 煤层突出危险性应当由鉴定机构结合直接法测定的原始瓦斯含量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
11、确定 但当f 0 3 P 0 74MPa 或者0 3 f 0 5 P 1 0MPa 或者0 5 f 0 8 P 1 50MPa 或者P 2 0MPa的 一般鉴定为突出煤层 确定为非突出煤层时 应当在鉴定报告中明确划定鉴定范围 当采掘工程超出鉴定范围的 应当测定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掌握煤层瓦斯赋存变化情况 但若是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要求进行的突出煤层鉴定确定为非突出煤层的 在开拓新水平 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50m 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 应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危险性鉴定 修改补充 一是新增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进行鉴定方法 瓦斯动力现象特征基本符合煤与瓦斯突出特征或者抛
12、出煤的吨煤瓦斯涌出量大于等于30m3 或者为本区域煤层瓦斯含量2倍以上 的 应当确定为煤与瓦斯突出 二是新增当动力现象特征不明显或者没有动力现象时 4项鉴定指标以外的方法 或者钻孔施工过程中发生喷孔 顶钻等明显突出预兆的 应当鉴定为突出煤层 否则 煤层突出危险性应当由鉴定机构结合直接法测定的原始瓦斯含量等实际情况综合分析确定 但当f 0 3 P 0 74MPa 或者0 3 f 0 5 P 1 0MPa 或者0 5 f 0 8 P 1 50MPa 或者P 2 0MPa的 一般鉴定为突出煤层 三是新增对鉴定为非突出煤层的要求 也就是说鉴定为非突出煤层后也还不能像原来那样完全不再考虑防突问题 应当在
13、鉴定报告中明确划定鉴定范围 当采掘工程超出鉴定范围的 应当测定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及其他与突出危险性相关的参数 掌握煤层瓦斯赋存变化情况 四是新增对非突出煤层鉴定要求 若是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要求进行的突出煤层鉴定确定为非突出煤层的 在开拓新水平 新采区或者采深增加超过50m 或者进入新的地质单元时 应当重新进行突出煤层危险性鉴定 注意与第二十六条的区别 第十二条 新增 突出煤层的认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一 经事故调查确定为突出事故的所在煤层 或者根据本细则第十三条要求按突出煤层管理超期未完成鉴定的 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二 煤矿企业自行认定为突出煤层的 应当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
14、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鉴于各部门及煤矿企业对突出煤层认定的程序 责任部门一直模糊 特予明确 三种方式 闭环管理 第十三条 修改 非突出煤层 原 规定 矿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立即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鉴定或者直接认定完成前 应当按照突出煤层管理 一 有瓦斯动力现象的 二 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 74MPa的 三 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或者被鉴定 认定为突出煤层的 在原 规定 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突出的 基础上 增加了 或者被鉴定 认定为突出 两种情况 这一条大家必须熟悉 会经常遇到的 第十四条 新增 按本细则第十三条要求进行鉴定
15、 结果为非突出煤层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当在采掘作业时考察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包括观察突出预兆 分析瓦斯涌出变化情况等 并在井巷揭煤 煤巷掘进及采煤工作面分别采用本细则第八十七条 第八十九条 第九十三条的方法测定突出危险性指标 其中采掘工作面每推进100m 地质构造带50m 应当进行不少于2次的测定 一 P 0 74MPa的 二 当P 0 50MPa时 f 0 5或者煤层埋深大于500m的 当突出危险性指标达到或者超过临界值时 则自工作面位置半径100m范围内的煤层应当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当后续的采掘作业或者钻孔施工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 应当再次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16、 这是专门针对第十三条的补充要求 即使鉴定为非突煤层 但当出现 一 P 0 74MPa的 二 当P 0 50MPa时 f 0 5或者煤层埋深大于500m的情况之一时 一是应当在采掘作业时考察煤层的突出危险性 包括观察突出预兆 分析瓦斯涌出变化情况等 并在井巷揭煤 煤巷掘进及采煤工作面分别采用本细则第八十七条 井巷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 实际上又套第八十八条具体方法 第八十九条 煤巷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 第九十三条 对采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 的方法测定突出危险性指标 其中采掘工作面每推进100m 地质构造带50m 应当进行不少于2次的测定 二是当以上指标达到或超过临界指标时 100
17、m范围内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是当后续的采掘作业或者钻孔施工中出现瓦斯动力现象的 应当再次进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 或者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 第二节建设和开采基本要求 第十五条 基本未修改 地质勘查阶段 原 规定 地质勘探单位 应当查明矿床瓦斯地质情况 地质勘查报告应当提供煤层突出危险性的基础资料 基础资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煤层赋存条件及其稳定性 二 煤的结构类型及工业分析 三 煤的坚固性系数 煤层围岩性质及厚度 四 煤层瓦斯含量 瓦斯成分和煤的瓦斯放散初速度等指标 五 标有瓦斯含量等值线的瓦斯地质图 六 地质构造类型及其特征 火成岩侵入形态及其分布 水文地质情况 七 勘探过程中钻孔穿过煤层
18、时的瓦斯涌出动力现象 八 邻近矿井的瓦斯情况 现在设计编制 审查 以及实际建设 生产过程中 恰恰经常遇到这个问题 因为地质勘察规范长期未更新 第十六条 修改 新建矿井在可行性研究阶段 应当对井田范围内采掘工程可能揭露的所有平均厚度在0 3m及以上的煤层 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和邻近生产矿井资料等进行建井前突出危险性评估 并对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若地质勘查时期测定的煤层瓦斯含量等参数与邻近生产矿井的参数存在较大差异时 应当对矿井首采区进行专项瓦斯补充勘查 查明首采区瓦斯地质情况 建井前评估结论作为矿井立项 初步设计和指导建井期间揭煤作业的依据 建井前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
19、层的 应当按突出矿井设计 按突出矿井设计的矿井建设工程开工前 应当对首采区内评估有突出危险且瓦斯含量大于等于12m3 t的煤层进行地面井预抽煤层瓦斯 预抽率应当达到30 以上 煤矿防突工作基本流程见附录A 修改重点 一是对 煤矿安全规程 第三十五条进行了细化 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 矿井建设开工前 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 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 以上 二是明确了突出危险性评估方法 根据地质勘查资料和邻近生产矿井资料等进行建井前突出危险性评估 三是明确了评估区域及其结论的划定 对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划分出突出危险区和无突出危险区 避免评估避重就轻只划定无突出危险区
20、四是针对地质勘查问题的补救措施 若地质勘查时期测定的煤层瓦斯含量等参数与邻近生产矿井的参数存在较大差异时 应当对矿井首采区进行专项瓦斯补充勘查 查明首采区瓦斯地质情况 五是新增了煤矿防突工作基本流程见附录A 但本条未明确评估机构或单位是否需要资质 给设计及其审查和煤矿建设 生产带来了困惑 第十七条 新增 按突出矿井设计的新建矿井在建井期间 突出煤层鉴定完成前必须对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按非突出矿井设计的新建矿井在建井期间 所有平均厚度0 3m以上的煤层在首次揭煤时 应当测定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等参数 重点 明确了按突出
21、和非突设计的矿井建井期间应做的工作 一是按突出矿井设计的新建矿井在建井期间 评估 突出煤层鉴定完成前必须对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二是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不能像以前那样不考虑防突措施 必须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是按非突出矿井设计的新建矿井 也不能完全像以前那样不考虑防突问题了 建井期间所有平均厚度0 3m以上的煤层在首次揭煤时 应当测定瓦斯压力 瓦斯含量等参数 总之 进一步明确了评估只能作为设计的矿井瓦斯等级定性依据 但也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并测定瓦斯压力和含量等参数 不排除突出的可能性 避免非突矿井发生突出事故 第十八条 修改 根据建井前评估结果进行的突出矿井设
22、计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 新采区设计 必须有防突设计篇章 非突出矿井升级为突出矿井时 必须编制矿井防突专项设计 设计应当包括开拓方式 煤层开采顺序 采区巷道布置 采煤方法 通风系统 防突设施 设备 两个 四位一体 综合防突措施等内容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突出矿井必须对防突措施的技术参数和效果进行实际考察确定 修改重点 一是将新矿井 新水平 或新采区 原规定的 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 要求有资质 但不需部门审查批准 改为 必须有防突设计篇章 必须在矿井设计中编制防突设计篇章 这是要求与设计一起 既要设计资质又要部门审查批准 二是不管是评估无突出的新矿井建井期间或生产矿井生产过程中 只
23、要鉴定 认定有突出煤层 升级为突出矿井时 必须编制矿井防突专项设计 三是删除了原 规定 突出矿井新水平 新采区移交生产前 必须经当地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管理权限组织防突专项验收 未通过验收的不得移交生产 删除了 突出矿井必须建立满足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这句废话 四是新增了 突出矿井必须对防突措施的技术参数和效果进行实际考察确定 第十九条 修改 建井前经评估为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 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或者认定 鉴定工作应当在巷道揭穿煤层前开始 所有需要进行鉴定的新建矿井 在建井期间鉴定为突出煤层的应当及时提交鉴定报告
24、 鉴定为非突出煤层的 在建井期间应当采取区域或者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并在矿井建设三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突出鉴定工作 该条对原 规定 经评估认为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 建井期间应当对开采煤层及其他可能对采掘活动造成威胁的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 进行了具体化 重点 一是建井前评估有突 建井期间应鉴定或认定 增加了认定 二是建井期间鉴定应及时提交鉴定报告 但是我没明白这三句话 1 鉴定工作应当在巷道揭穿煤层前开始 2 鉴定为无突 建井期间也应采取防突措施 3 并在矿井建设三期工程竣工前完成突出鉴定工作 国家级专家课件中也是打的 第二十条 新增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 9Mt a 且不得高于5 0
25、Mt a 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 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m 这条主要是根据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规范 AQ1055 2018 这条好理解 不探讨 第二十一条 新增 突出矿井的新水平和新采区开拓设计前 应当根据地质勘查资料 上水平及邻近区域的实测和生产资料等 参照本细则第五十八条 原 规定 区域预测 方法 对新水平或者新采区内平均厚度在0 3m以上的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评估 评估结论作为新水平和新采区设计以及揭煤作业 突 区域防突措施 非突 区域或局部防突措施 的依据 对评估为无突出危险的煤层 无突煤层的非突区域 所有井巷揭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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