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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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件、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安全标准化的文件和档案进行控制,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用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可参照本制度制定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3术语和定义3.1文件指的是形成的正式文书,分为公文、文书、函件和其他文件。3.2记录和档案指生产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清晰的、确定的、具有完整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4职责4.1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标准化运行文件的批准;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的评审和组织修订。4.2安委办负责安全标准化文件、资料的收集、安全标准化文件的发放、控制管理,并负责整理、分类、保存、归档、借阅和销毁;负责安全资料档案和消防档案的归档和管理。5 工作程
2、序5.1文件资料控制(1) 外部文件:与本公司有关的上级机关或行业协会下发的决定、批示、规定、通知等;(2) 内部文件:安全标准化文件及相关记录,包括: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消防档案等(3) 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4) 文件的编号本公司根据安全标准化文件的管理需要将安全标准化文件进行编号:管理制度:编号为AQZD顺序号-版本号(A、B)表单:编号为AQ-BD-顺序号(三位)(5) 文件和资料的管理文件的发放按文件规定的发放范围由安委办负责,并作好文件发放记录。安委办负责文件资料的及时修改、补充或换版,及时更换新版本和更改有效文件资料清单,
3、将失效、作废文件资料收回,标识登记,并销毁处置。文件的持有部门(人)负责妥善保管和使用有效文件,如有毁损,丢失,及时向安委办报告。本公司所有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具书等,由安委办负责标识、保存和借阅并建立资料清单和借阅记录。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安委办及时进行处理。各部门收到的与安全有关的外部文件应及时交由安委办登记,并下发到相应的部门,做好文件发放记录。借阅文件时,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对所借阅材料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并按期归还。5.2 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安全标准化文件的修改由各部门主管提出,或由主要负责人根据文件运作情况随时提出修改,由安委办组织修改,修改后的文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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