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应急指南
3 附 件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评 估 指 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 指 南 规 定 了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 以 下 简 称 环 境 风 险 ) 评 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 指 南 适 用 于 对 可 能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 已 建 成 投 产 或 处 于 试 生 产 阶 段 的 ) 企 业 进 行 环 境 风 险 评 估 。 评 估 对 象 为 生 产 、 使 用 、 存储或释放涉及 (包括生产原料 、 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 催 化 剂 、 辅 助 生 产 物 料 、 “ 三 废 ” 污 染 物 等 ) 附 录 B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物 质 及 临 界 量 清 单 中 的 化 学 物 质 ( 以 下 简 称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 以 及 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 1 ) 涉及核设施与加 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 ;2 )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 处置经 营活动的单位 ; 3 )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 ; 4 ) 尾矿库 ; 5 )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 )军事设施;7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 城镇燃气管道; 8 )加油站、加气站;9 )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 本 指 南 内 容 引 用 了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 . 1 法律 法规 、规 章、 指导 性文 件 环境保护法 ; 4 突发事件应对法 ; 安全生产法 ; 消防法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发 2 0 1 1 3 5 号 )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办发2 0 1 3 1 0 1 号) ;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 1 7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令第4 0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实 施 办 法 ( 安 全 监 管 总局令第 4 1 号); 危 险 化 学 品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 安 全 监 管 总 局 令 第 4 5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 环发 2 0 1 0 1 1 3 号 ) ;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十二五” 规划 (环发 2 0 1 3 2 0 号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 0 0 8 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 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 2 0 1 3 年完整版 ) ; 关 于 督 促 化 工 企 业 切 实 做 好 几 项 安 全 环 保 重 点 工 作 的 紧 急 通 知(安监总危化 2 0 0 6 1 0 号)。 2 . 2 标准 、技 术规 范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 B 1 8 2 1 8 - 2 0 0 9 ); 5 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 B 5 0 4 8 3 - 2 0 0 9 );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 5 0 0 1 6 - 2 0 0 6 );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 B 5 0 1 6 0 - 2 0 0 8 ); 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 B 5 0 3 5 1 - 2 0 0 5 ); 化 学 品 分 类 、 警 示 标 签 和 警 示 性 说 明 安 全 规 程 (G B 2 0 5 7 6 - G B 2 0 6 0 2 ); 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 H 3 0 1 5 - 2 0 0 3 ); 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 B 5 0 7 4 7 - 2 0 1 2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 J 6 1 0 - 2 0 1 1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 J / T 1 6 9 - 2 0 0 4 ); 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 J 5 2 3 - 2 0 0 9 );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 S G R 0 0 0 4 - 2 0 0 9 ); 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 0 0 5 2 7 2 号); 事 故 状 态 下 水 体 污 染 的 预 防 与 控 制 技 术 要 求 ( 中 国 石 油 企 业标准Q / S Y 1 1 9 0 - 2 0 1 3 ); 水 体 污 染 事 故 风 险 预 防 与 控 制 措 施 运 行 管 理 要 求 ( 中 国 石 油企业标准 Q / S Y 1 3 1 0 - 2 0 1 0 )。 2 . 3 其他 参考 资料 E m e r g e n c y R e s p o n s e G u i d e b o o k 2 0 1 2 ( 网址 h t t p : / / w w w a p p s . t c . g c . c a / s a f - s e c - s u r / 3 / e r g - g m u / e r g / e r g m e n u . a s p x )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 a t e r i a l S a f e t y D a t a S h e e t ) 。 6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 . 1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是 指 突 然 发 生 , 造 成 或 可 能 造成 环 境 污 染 或 生 态 破 坏 , 危 及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影 响 社 会 公 共 秩 序 , 需 要 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3 . 2 环 境 风 险 是 指 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可 能 性 及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造成的危害程度。 3 . 3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物 质 及 临 界 量 指 本 指南 附 录 B 规 定 的某 种(类)化学物质及其数量。 3 . 4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指 长 期 或 临 时 生 产 、 加 工 、 使用 或 储 存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的 一 个 ( 套 ) 生 产 装 置 、 设 施 或 场 所 或 同 属 一 个 企 业 且 边 缘距离小于 5 0 0 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 3 . 5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指 在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中 可 能 受 到危 害 的 企 业 外 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3 . 6 清 净 下 水 指 装 置 区 排 出 的 未 被 污 染 的 废 水 , 如 间 接 冷 却 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3 . 7 事 故 排 水 指 事 故 状 态 下 排 出 的 含 有 泄 漏 物 , 以 及 施 救 过 程 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4 环境风险评估的一般要求 4 .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企业应当及时划定或重新划定本企业环 境风险等级,编制或修订本企业的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7 1 )未划定环境风险等级或划定环境风险等级已满三年的; 2 ) 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种类或数量 、 生产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 防 范 措 施 或 周 边 可 能 受 影 响 的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发 生 变 化 , 导 致 企 业 环 境风险等级变化的; 3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造成环境污染的; 4 )有关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标准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 4 . 2 企业可以自行编制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也可以委托相关专业 技术服务机构编制。 4 . 3 新、 改、 扩建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环境风险评 价内容,可作为所属企业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重要内容。 5 环境风险评估的程序 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按照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可能发生 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 距分析、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 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五个步骤实施。 6 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 6 . 1 资料 准备 与环 境风 险识 别 在 收 集 相 关 资 料 的 基 础 上 , 开 展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对象包括 : 1 )企业基本信息; 2 ) 周边环境风险受体 ;3 )涉及环境 风险物质和数量 ; 4 )生产工艺; 5 ) 安全生产管理; 6 )环境风险单 元及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7 )现有应急资源等。 8 对上述 2 ) 至 6 ) 按照附录 A 中 A . 1 至 A . 3 的要求, 并综合考虑 环境风险企业、环境风险传播途径及环境风险受体进行环境风险识 别。制作企业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布置图、周边环境风险受体分 布图,企业雨水、清净下水收集和排放管网图,污水收集和排放管 网图以及所有排水最终去向图,并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6 . 1 . 1 企业 基本 信息 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1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单位所在地 、 中心 经度、中心纬度、所属行业类别、建厂年月、最新改扩建年月、主 要联系方式、企业规模、厂区面积、从业人数等(如为子公司,还 需列明上级公司名称和所属集团公司名称) ; 2 ) 地 形 、 地 貌 ( 如 在 泄 洪 区 、 河 边 、 坡 地 ) 、 气 候 类 型 、 年 风 向 玫 瑰 图 、 历 史 上 曾 经 发 生 过 的 极 端 天 气 情 况 和 自 然 灾 害 情 况 ( 如 地震、台风、泥石流、洪水等) ; 3 )环境功能区划情况以及最近一年地表水、地下水、大气、 土 壤环境质量现状。 6 . 1 . 2 现有 应急 资源 情况 现 有 应 急 资 源 , 是 指 第 一 时 间 可 以 使 用 的 企 业 内 部 应 急 物 资 、 应 急 装 备 和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情 况 , 以 及 企 业 外 部 可 以 请 求 援 助 的 应 急 资源, 包括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情况等。 应 急 物 资 主 要 包 括 处 理 、 消 解 和 吸 收 污 染 物 ( 泄 漏 物 ) 的 各 种 9 絮 凝 剂 、 吸 附 剂 、 中 和 剂 、 解 毒 剂 、 氧 化 还 原 剂 等 ; 应 急 装 备 主 要 包 括 个 人 防 护 装 备 、 应 急 监 测 能 力 、 应 急 通 信 系 统 、 电 源 ( 包 括 应 急电源) 、照明等。 按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队伍,分别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名 称 、 类 型 ( 指 物 资 、 装 备 或 队 伍 ) 、 数 量 ( 或 人 数 ) 、 有 效 期 (指物资 ) 、外部供应单位名称、 外部供应单位联系人、 外部供应单 位联系电话等。 6 . 2 可能 发生 的突 发环 境事 件及 其后 果情 景分 析 6 . 2 . 1 收集 国内 外同 类企 业突 发环 境事 件资 料 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年 份 日 期 , 地 点 , 装 置 规 模 , 引 发 原 因 , 物 料 泄 漏 量 , 影 响 范 围,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损失,事件对环境及人造成的影响等。 6 . 2 . 2 提出 所有 可能 发生 突发 环境 事件 情景 结合 6 . 2 . 1 的事件情景, 列表说明并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可 能引发或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最坏情景。 A 火 灾 、 爆 炸 、 泄 漏 等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及 可 能 引 起 的 次 生 、 衍 生 厂 外 环 境 污 染 及 人 员 伤 亡 事 故 ( 例 如 , 因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导 致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扩 散 出 厂 界 , 消 防 水 、 物 料 泄 漏 物 及 反 应 生 成 物 , 从 雨 水 排 口、 清净下水排口 、 污水排口、 厂门或围墙排出厂界, 污染环境等 ) ; B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设 施 失 灵 或 非 正 常 操 作 ( 如 雨 水 阀 门 不 能 正 常 关闭,化工行业火炬意外灭火); 1 0 C 非正常工况(如开、停车等); D 污染治理设施非正常运行; E 违法排污; F 停电、断水、停气等; G 通讯或运输系统故障; H 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 I 其他可能的情景。 6 . 2 . 3 每种 情景 源强 分析 针对上述 6 . 2 . 2 提出的每种情景进行源强分析, 包括释放环境风 险 物 质 的 种 类 、 物 理 化 学 性 质 、 最 小 和 最 大 释 放 量 、 扩 散 范 围 、 浓 度分布、持续时间、危害程度。 有 关 源 强 计 算 方 法 可 参 考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 J / T 1 6 9 - 2 0 0 4 )。 6 . 2 . 4 每 种情 景环 境 风险 物质 释 放途 径 、 涉 及环 境风 险 防控 与应 急措 施、 应急 资源 情况 分析 对 可 能 造 成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和 土 壤 污 染 的 ,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从释放源头 (环境风险单元) , 经厂界内到厂界外, 最终影响到环境 风 险 受 体 的 可 能 性 、 释 放 条 件 、 排 放 途 径 , 涉 及 环 境 风 险 与 应 急 措 施的关键环节,需要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 对 于 可 能 造 成 大 气 污 染 的 , 依 据 风 向 、 风 速 等 分 析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少 量 泄 漏 和 大 量 泄 漏 情 况 下 , 白 天 和 夜 间 可 能 影 响 的 范 围 , 包 括 1 1 事故发生点周边的紧急隔离距离、 事故发生地下风向人员防护距离。 6 . 2 . 5 每种 情景 可 能 产 生 的 直 接 、 次 生 和 衍 生 后 果 分 析 根 据 6 . 2 . 3 和 6 . 2 . 4 的 分 析 , 从 地 表 水 、 地 下 水 、 土 壤 、 大 气 、 人 口 、 财 产 乃 至 社 会 等 方 面 考 虑 并 给 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对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的 影 响 程 度 和 范 围 , 包 括 如 需 要 疏 散 的 人 口 数 量 , 是 否 影 响 到 饮 用 水 水 源 地 取 水 , 是 否 造 成 跨 界 影 响 , 是 否 影 响 生 态 敏 感 区 生 态 功 能 , 预估可能发生的突 发环境事件级别等 。 7 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根 据 6 . 1 和 6 . 2 的 分 析 , 从 以 下 五 个 方 面 对 现 有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与 应 急 措 施 的 完 备 性 、 可 靠 性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 找 出 差 距 、 问题,提出需要整改的短期、中期和长期项目内容: 7 . 1 环境 风险 管理 制度 1 ) 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 措施制度是否建立, 环境风险防控重点 岗 位 的 责 任 人 或 责 任 机 构 是 否 明 确 , 定 期 巡 检 和 维 护 责 任 制 度 是 否 落实; 2 ) 环 评 及 批 复 文 件 的 各 项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和 应 急 措 施 要 求 是 否 落 实 ; 3 )是否经常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 4 )是否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执行。 7 . 2 环境 风险 防控 与应 急措 施 1 )是否在废气排放口、 废水、 雨水和清洁下水排放口对可能排 出 的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 按 照 物 质 特 性 、 危 害 , 设 置 监 视 、 控 制 措 施 , 1 2 分析每项措施的管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2 )是否采取防止事故排水、污染物等扩散、排出厂界的措施, 包 括 截 流 措 施 、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措 施 、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雨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等 , 分 析 每 项 措 施 的 管 理规定、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3 )涉及毒性气体的,是否设置毒性气体泄漏紧急处置装置, 是 否 已 布 置 生 产 区 域 或 厂 界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监 控 预 警 系 统 , 是 否 有 提 醒 周 边 公 众 紧 急 疏 散 的 措 施 和 手 段 等 , 分 析 每 项 措 施 的 管 理 规 定 、 岗 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措施的有效性。 7 . 3 环境 应急 资源 1 )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包括应急监测) ; 2 )是否已设置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 3 ) 是否与其他组织或单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或互救协议 (包括 应急物资、应急装备和救援队伍等情况) 。 7 . 4 历史 经验 教训 总结 分析、 总结历史上同类型企业或涉及相同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发 生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的 经 验 教 训 , 对 照 检 查 本 单 位 是 否 有 防 止 类 似 事 件 发生的措施。 7 . 5 需要 整改 的短 期、 中期 和长 期项 目内 容 针对上述排查的每一项差距和隐患, 根据其危害性、 紧迫性和治 理时间的长短 , 提出需要完成整改的期限, 分别按短期 (3 个月以内 ) 、 1 3 中期 (3 - 6 个月) 和长期(6 个月以上) 列表说明需要整改的项目内 容 , 包 括 : 整 改 涉 及 的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 目 前 存 在 的 问题(环境风险管理制度、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应急资源 ) 、 可能影响的环境风险受体。 8 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针 对 需 要 整 改 的 短 期 、 中 期 和 长 期 项 目 , 分 别 制 定 完 善 环 境 风 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应明确环境风险管理制度、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 环 境 应 急 能 力 建 设 等 内 容 , 逐 项 制 定 加 强 环 境 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管理的目标、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每完成一次实施计划,都应将计划完成情况登记建档备查。 对 于 因 外 部 因 素 致 使 企 业 不 能 排 除 或 完 善 的 情 况 , 如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的 距 离 和 防 护 等 问 题 , 应 及 时 向 所 在 地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9 划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 完 成 短 期 、 中 期 或 长 期 的 实 施 计 划 后 , 应 及 时 修 订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 并 按 照 附 录 A 划 定 或 重 新 划 定 企 业 环 境 风 险 等 级 , 并 记录等级划定过程,包括: 1 )计算所涉及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 ; 2 )逐项计算工艺过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值 (M ) , 确定工艺过 程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3 ) 判断企业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是否符合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卫生 1 4 或大气防护距离要求,确定环境风险受体类型(E ) ; 4 )确定企业环境风险等级,按要求表征级别。 附录 A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方法 附录 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 附录 C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实行标准对照表 附录 D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1 5 附 录 A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等 级 划 分 方 法 通 过 定 量 分 析 企 业 生 产 、 加 工 、 使 用 、 存 储 的 所 有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数 量 与 其 临 界 量 的 比 值 ( Q ) , 评 估 工 艺 过 程 与 环 境 风 险 控 制 水 平 ( M ) 以 及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敏 感 性 ( E ) , 按 照 矩 阵 法 对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 以 下 简 称 环 境 风 险 ) 等 级 进 行 划 分 。 环 境 风 险 等 级 划 分 为一般环境风险、 较大环境风险和重大环境风险三级 , 分别用蓝色、 黄色和红色标识。评估程序见图 1 。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调 查 与 分 析 Q 1 计 算 涉 及 附 录 B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数 量 与 其 临 界 量 比 值 ( Q ) 生 产 工 艺 与 风 险 控 制 水 平 ( M ) 一 般 环 境 风 险 较 大 环 境 风 险 重 大 环 境 风 险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敏 感 性 ( E ) 企 业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风 险 等 级 评 估 矩 阵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数 量 与 临 界 量 比 值 ( Q ) Q 1 图 1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分流程示意图 1 6 A . 1 环境 风险 物质 数量 与临 界量 比值 ( Q ) 针对企业的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 剂、 辅助生产原料、 “ 三废”污染物等,列表说明下列内容: 物 质 名 称 , 化 学 文 摘 号 ( C A S 号 ) , 目 前 数 量 和 可 能 存 在 的 最 大 数 量 , 在 正 常 使 用 和 事 故 状 态 下 的 物 理 、 化 学 性 质 、 毒 理 学 特 性 、 对人体和环境的急性和慢性危害、 伴生/ 次生物质, 以及基本应急处 置方法等,对照附录 B 标明是否为环境风险物质。 计 算 所 涉 及 的 每 种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在 厂 界 内 的 最 大 存 在 总 量 ( 如 存 在 总 量 呈 动 态 变 化 , 则 按 公 历 年 度 内 某 一 天 最 大 存 在 总 量 计 算 ; 在 不 同 厂 区 的 同 一 种 物 质 , 按 其 在 厂 界 内 的 最 大 存 在 总 量 计 算 ) 与 其在附录 B 中对应的临界量的比值 Q : (1 ) 当企业只涉及一种环境风险物质时, 计算该物质的总数量 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 ( 2 ) 当 企 业 存 在 多 种 环 境 风 险 物 质 时 , 则 按 式 ( 1 ) 计 算 物 质 数量与其临界量比值( Q ) : ( 1 ) 式中:q 1 , q 2 , . . . , q n 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 Q 1 , Q 2 , . . . , Q n 每种环境风险物质的临界量,t 。 当 Q 1 时,企业直接评为一般环境风险等级,以 Q 表示。 当 Q 1 时, 将 Q 值划分为: (1 ) 1 Q 1 0 ; (2 ) 1 0 Q 1 0 0 ; (3 ) Q 1 0 0 ,分别以 Q 1 、 Q 2 和 Q 3 表示。 1 7 A . 2 生产 工艺 与环 境风 险控 制水 平( M ) 采 用 评 分 法 对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 安 全 生 产 控 制 、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 环 评 及 批 复 落 实 情 况 、 废 水 排 放 去 向 等 指 标 进 行 评 估 汇 总 , 确 定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评估指标及分值分别见表1 与 表2 。 表 1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评估指标 评 估 指 标 分 值 生 产 工 艺 2 0 分 安 全 生 产 控 制 ( 8 分 ) 消 防 验 收 2 分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评 价 2 分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2 分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备 案 2 分 水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 4 0 分 ) 截 流 措 施 8 分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措 施 8 分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8 分 雨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8 分 生 产 废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8 分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 1 2 分 )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紧 急 处 置 装 置 8 分 生 产 区 域 或 厂 界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监 控 预 警 系 统 4 分 环 评 及 批 复 的 其 他 环 境 风 险 防 控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1 0 分 废 水 排 放 去 向 1 0 分 表 2 企业生产工艺与环境风险控制水平 工 艺 与 环 境 风 险 控 制 水 平 值 ( M ) 工 艺 过 程 与 环 境 风 险 控 制 水 平 M 2 5 M 1 类 水 平 2 5 M 4 5 M 2 类 水 平 4 5 M 6 0 M 3 类 水 平 M 6 0 M 4 类 水 平 1 8 A . 2 . 1 生产 工艺 列表说明企业生产工艺及其特征: 生产工艺名称, 反应条件 (包 括高温 、高压、 易燃、易爆) , 是否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 艺目 录或国家规定有淘汰期限的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等。 按照表3 评估企业生产工艺情况。具有多套工艺单元的企业 , 对 每 套 生 产 工 艺 分 别 评 分 并 求 和 。 企 业 生 产 工 艺 最 高 分 值 为 2 0 分 , 超 过2 0 分则按最高分计 。 表3 中的化工工艺名录将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 发生状况和有关规定适时调整。 表 3 企业生产工艺 评 估 依 据 分 值 涉 及 光 气 及 光 气 化 工 艺 、 电 解 工 艺 ( 氯 碱 ) 、 氯 化 工 艺 、 硝 化 工 艺 、 合 成 氨 工 艺 、 裂 解 ( 裂 化 ) 工 艺 、 氟 化 工 艺 、 加 氢 工 艺 、 重 氮 化 工 艺 、 氧 化 工 艺 、 过 氧 化 工 艺 、 胺 基 化 工 艺 、 磺 化 工 艺 、 聚 合 工 艺 、 烷 基 化 工 艺 、 新 型 煤 化 工 工 艺 、 电 石 生 产 工 艺 、 偶 氮 化 工 艺 1 0 / 每 套 其 他 高 温 或 高 压 、 涉 及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的 工 艺 过 程 1 5 / 每 套 具 有 国 家 规 定 限 期 淘 汰 的 工 艺 名 录 和 设 备 2 5 / 每 套 不 涉 及 以 上 危 险 工 艺 过 程 或 国 家 规 定 的 禁 用 工 艺 / 设 备 0 注 1 : 高 温 指 工 艺 温 度 3 0 0 , 高 压 指 压 力 容 器 的 设 计 压 力 ( p ) 1 0 . 0 M P a , 易 燃 易 爆 等 物 质 是 指 按 照 G B 2 0 5 7 6 至 G B 2 0 6 0 2 化 学 品 分 类 、 警 示 标 签 和 警 示 性 说 明 安 全 规 范 所 确 定 的 化 学 物 质 ; 注 2 : 指 根 据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发 布 的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 最 新 年 本 ) 中 有 淘 汰 期 限 的 淘 汰 类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装 备 。 A . 2 . 2 安全 生产 管理 按照表4 评估企业现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并附相关证明文件 。 表 4 企业安全生产控制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依 据 分 值 消 防 验 收 消 防 验 收 意 见 为 合 格 , 且 最 近 一 次 消 防 检 查 合 格 0 消 防 验 收 意 见 不 合 格 , 或 最 近 一 次 消 防 检 查 不 合 格 2 1 9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依 据 分 值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非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 或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0 危 险 化 学 品 生 产 企 业 未 取 得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2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评 价 开 展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评 价 ; 通 过 安 全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 或 无 要 求 0 未 开 展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评 价 , 或 未 通 过 安 全 设 施 竣 工 验 收 2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备 案 无 重 大 危 险 源 , 或 所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均 已 备 案 0 有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未 备 案 2 A . 2 . 3 环境 风险 防控 与应 急措 施 从生产装置、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辅助生产设施及环境 保护设施等方面,列表说明每个涉及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风险单元 及其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实施和日常管理情况。 对照表5 , 列出每个风险单元所采取的水、 大气等环境风险防控 措 施 , 包 括 : 截 流 措 施 、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措 施 、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雨 排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紧 急 处 置 装 置 和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监 控 预 警 措 施 ; 环 评 及 批 复 的 其 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 按 照表 5 评 估企 业 环境 风 险防 控与 应 急措 施 情况 。 若 企 业 具 有 一 套 收 集 措 施 , 兼 具 或 部 分 兼 具 收 集 泄 漏 物 、 受 污 染 的 清 净 下 水 、 雨 水 、 消 防 水 功 能 , 应 按 表 5 对 照 相 应 功 能 要 求 分 别 评 分 。 2 0 表 5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依 据 分 值 截 流 措 施 1 ) 各 个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设 防 渗 漏 、 防 腐 蚀 、 防 淋 溶 、 防 流 失 措 施 , 设 防 初 期 雨 水 、 泄 漏 物 、 受 污 染 的 消 防 水 ( 溢 ) 流 入 雨 水 和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的 导 流 围 挡 收 集 措 施 ( 如 防 火 堤 、 围 堰 等 ) , 且 相 关 措 施 符 合 设 计 规 范 ; 且 2 ) 装 置 围 堰 与 罐 区 防 火 堤 ( 围 堰 ) 外 设 排 水 切 换 阀 , 正 常 情 况 下 通 向 雨 水 系 统 的 阀 门 关 闭 , 通 向 事 故 存 液 池 、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缓 冲 池 或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的 阀 门 打 开 ; 且 3 ) 前 述 措 施 日 常 管 理 及 维 护 良 好 , 有 专 人 负 责 阀 门 切 换 , 保 证 初 期 雨 水 、 泄 漏 物 和 受 污 染 的 消 防 水 排 入 污 水 系 统 。 0 有 任 意 一 个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的 截 流 措 施 不 符 合 上 述 任 意 一 条 要 求 的 。 8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措 施 1 ) 按 相 关 设 计 规 范 设 置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 事 故 存 液 池 或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缓 冲 池 等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设 施 , 并 根 据 下 游 环 境 风 险 受 体 敏 感 程 度 和 易 发 生 极 端 天 气 情 况 , 设 置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设 施 的 容 量 ; 且 2 ) 事 故 存 液 池 、 应 急 事 故 水 池 、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缓 冲 池 等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设 施 位 置 合 理 , 能 自 流 式 或 确 保 事 故 状 态 下 顺 利 收 集 泄 漏 物 和 消 防 水 , 日 常 保 持 足 够 的 事 故 排 水 缓 冲 容 量 ; 且 3 ) 设 抽 水 设 施 , 并 与 污 水 管 线 连 接 , 能 将 所 收 集 物 送 至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 0 有 任 意 一 个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的 事 故 排 水 收 集 措 施 不 符 合 上 述 任 意 一 条 要 求 的 。 8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1 ) 不 涉 及 清 净 下 水 ; 或 2 ) 厂 区 内 清 净 下 水 均 进 入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 或 清 污 分 流 , 且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具 有 下 述 所 有 措 施 : 具 有 收 集 受 污 染 的 清 净 下 水 、 初 期 雨 水 和 消 防 水 功 能 的 清 净 下 水 排 放 缓 冲 池 ( 或 雨 水 收 集 池 ) , 池 内 日 常 保 持 足 够 的 事 故 排 水 缓 冲 容 量 ; 池 内 设 有 提 升 设 施 , 能 将 所 集 物 送 至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 且 具 有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 或 排 入 雨 水 系 统 ) 的 总 排 口 监 视 及 关 闭 设 施 , 有 专 人 负 责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关 闭 清 净 下 水 总 排 口 , 防 止 受 污 染 的 雨 水 、 清 净 下 水 、 消 防 水 和 泄 漏 物 进 入 外 环 境 。 0 涉 及 清 净 下 水 , 有 任 意 一 个 环 境 风 险 单 元 的 清 净 下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但 不 符 合 上 述 2 ) 要 求 的 。 8 雨 排 水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厂 区 内 雨 水 均 进 入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 或 雨 污 分 流 , 且 雨 排 水 系 统 具 有 下 述 所 有 措 施 : 具 有 收 集 初 期 雨 水 的 收 集 池 或 雨 水 监 控 池 ; 池 出 水 管 上 设 置 切 断 阀 , 正 常 情 况 下 阀 门 关 闭 , 防 止 受 污 染 的 水 外 排 ; 池 内 设 有 提 升 设 施 , 能 将 所 集 物 送 至 厂 区 内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 且 具 有 雨 水 系 统 外 排 总 排 口 ( 含 泄 洪 渠 ) 监 视 及 关 闭 设 施 , 有 专 人 负 责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关 闭 雨 水 排 口 ( 含 与 清 净 下 水 共 用 一 套 排 水 系 统 情 况 ) , 防 止 雨 水 、 消 防 水 和 泄 漏 物 进 入 外 环 境 ; 如 果 有 排 洪 沟 , 排 洪 沟 不 通 过 生 产 区 和 罐 区 , 具 有 防 止 泄 漏 物 和 受 污 染 的 消 防 水 流 入 区 域 排 洪 沟 的 措 施 。 0 不 符 合 上 述 要 求 的 。 8 2 1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依 据 分 值 生 产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防 控 措 施 1 ) 无 生 产 废 水 产 生 或 外 排 ; 或 2 ) 有 废 水 产 生 或 外 排 时 : 受 污 染 的 循 环 冷 却 水 、 雨 水 、 消 防 水 等 排 入 生 产 污 水 系 统 或 独 立 处 理 系 统 ; 且 生 产 废 水 排 放 前 设 监 控 池 , 能 够 将 不 合 格 废 水 送 废 水 处 理 设 施 重 新 处 理 ; 且 如 企 业 受 污 染 的 清 净 下 水 或 雨 水 进 入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 则 废 水 处 理 系 统 应 设 置 事 故 水 缓 冲 设 施 ; 具 有 生 产 废 水 总 排 口 监 视 及 关 闭 设 施 , 有 专 人 负 责 启 闭 , 确 保 泄 漏 物 、 受 污 染 的 消 防 水 、 不 合 格 废 水 不 排 出 厂 外 。 0 涉 及 废 水 产 生 或 外 排 , 但 不 符 合 上 述 2 ) 中 任 意 一 条 要 求 的 。 8 毒 性 气 体 泄 漏 紧 急 处 置 装 置 1 ) 不 涉 及 有 毒 有 害 气 体 的 ; 或 2 ) 根 据 实 际